7月2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据悉,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3891元。如按照12%的缴存比例,最高每月可缴存8134元,比2022年月缴存额上限提高了482元。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
根据《通知》,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自2023年7月1日起,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33891元,如按照12%的缴存比例,最高每月可缴存8134元,其中单位和个人各缴4067元。2022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1884元,按照12%的缴存比例,最高每月可缴纳7652元公积金。也就是说,2023年的每月缴存上限比2022年提高了482元。
此外,2023年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24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94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如果单位在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前已完成跨年清册核定,并完成7月缴款,那么在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应该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系统或柜台为涉及人员办理差额补缴。例如,某单位录入职工A去年月均工资36000元。根据2022年的缴费基数上限,其缴存基数为31884元。上下限公布后,职工A在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自动调整为33891元,单位应给A办理7月的差额,补缴48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