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名词

行刑反向衔接

释义:

  行刑反向衔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处理。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
2023-09-20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来源出处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统筹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统筹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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