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参事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档案、保密等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和接待联络工作。
(二)人事处。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外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参事、市文史馆馆员的选聘工作。
(三)参事处。负责组织市政府参事学习、考察和调研等工作。负责整理市政府参事参政咨询的意见和建议,承担资料的汇集、编审和报送工作。负责市政府参事的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市政府参事开展对外交流和联谊活动。帮助解决市政府参事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文史处。负责组织市文史馆馆员学习和开展有关业务工作。组织市文史馆馆员进行文史研究、书画创作等弘扬中华文化的活动。负责市文史馆馆员的业务档案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组织市文史馆馆员开展对外交流和联谊活动。帮助解决市文史馆馆员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市政府参事室党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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