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 废止及修改 > 废止
  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12-08-08
  5. [成文日期] 2012-08-08
  6. [发文字号] 政府令〔2012〕245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2-08-08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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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45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已经2012年7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代市长 王安顺

2012年8月8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

  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2007年8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2号令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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