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 废止及修改 > 废止
  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9-07-10
  6. [发文字号] 京政发〔2019〕9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9-07-10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19年 第32期(总第620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涉及军民融合发展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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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发〔2019〕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军民融合发展法规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厅字〔2018〕1号)要求,本市开展了涉及军民融合发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决定将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8件涉及军民融合发展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废止的涉及军民融合发展规范性文件目录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0日

附件:废止的涉及军民融合发展规范性文件目录.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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