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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司法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3-09-12
  5. [成文日期] 2023-09-12
  6. [发文字号] 京司发〔2023〕33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3-09-20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3年 第41期(总第821期)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律师行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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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司发〔2023〕33号

各区司法局、经开区平安办,市局机关有关处室,市律师协会:

  《北京市律师行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2023年8月24日北京市司法局第1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司法局    

2023年9月12日  


北京市律师行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今后三年,是北京律师行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司法部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首善标准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重要指示和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司法部党组关于“把律师队伍引导好、管理好、服务好”的部署要求,立足首都功能定位,坚持首善标准,在强化律师行业政治建设、党的建设,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推进律师专业化建设,提高律师协会服务效能,保障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采取务实有效措施,推动律师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助力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律师行业发展正确政治方向。坚持首善标准。自觉对标首都功能定位和发展需求谋划律师工作,推动律师行业持续发展走在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站稳人民律师的根本立场,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坚持公平正义。积极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职责使命,把促进公平正义作为律师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新时代首都发展。坚持改革创新。以改革驱动创新,以创新引领发展、破解难题,不断激发行业活力,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

  二、行动目标

  到2025年,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效应进一步彰显,政治建设切实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力;律师行业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品牌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律师工作质量有力提升,律师事务所数量和律师人数合理增长;律师行业综合服务能力、市场竞争力、行业引领力、社会影响力持续增强,对首都经济增长、法治建设、社会发展的贡献度进一步提高,保持在全国律师行业的领先地位。

  (一)行业政治建设切实加强。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首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确保律师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行业党建工作显著提升。党对律师行业的领导制度机制更加健全,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应建尽建,联合党支部实现融合共促,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到2025年,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达标率95%,独立党组织对有党员律师事务所的覆盖率达到35%;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专职党务工作者配备率达到100%;协同推动有关群团组织、社会团体发现联系和推荐党外律师人才,全市党外律师代表人士及后备人选总体规模逐年增长。

  (三)行业持续深入健康发展。律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指标和专业评价指标全面建成,行业规模稳步增长,依法诚信规范执业内化于心,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性积极性明显加强;律师执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行业影响力、贡献度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每万人拥有律师数达到20人,律师行业业务收入突破400亿元、纳税总额突破50亿元,培育一批有影响的品牌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四)律师事务所规范创新发展。合规管理理念、诚实守信理念、行业共同体意识切实增强。引导中小所向规范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支持大中型所向规模化、国际化、品牌化发展;鼓励规模所做强做优。到2025年,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100名律师以上律师事务所达到80家,境外分支机构达到85家,形成30家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涉外示范律师事务所,建设5家以上国际一流律师事务所。

  (五)律师队伍综合素质明显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身份认同感进一步增强,律师队伍层次、素质、结构进一步优化,专业优势进一步凸显,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行业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更加彰显。到2025年,律师行业领军人才达到500人左右、优秀人才达到1600人左右、后备人才达到3000人左右,其中涉外律师领军人才达到200人左右、优秀人才达到800人左右、后备人才达到1500人左右。

  (六)深化律师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律师执业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执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律师公益法律服务专业化、职业化步伐加快,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有效提升,律师队伍和律师事务所结构进一步优化,法律职业共同体进一步融合。到2025年,律师工作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市、区两级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实现全覆盖,市属、区属国有企业根据需要设立公司律师,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深入推进。倡导每名律师每年参与不少于50个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

  (七)律师协会建设全面加强。市、区两级律师协会顺利换届;律师协会治理结构进一步优化,制度规范进一步健全,履职能力、服务意识、服务效能有效提升,对行业的凝聚力、向心力切实增强。到2025年,实现市、区两级律师协会事权划分合理,律师协会工作机制完备、运行规范、管理科学,功能作用充分发挥;突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主体地位,律师协会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服务务实高效,把律师协会真正建成“律师之家”。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律师行业政治建设

  1.持续深化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市、区两级律师行业党组织的统筹指导作用,分级分批对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骨干党员律师开展政治轮训,多层次、多形式组织党员律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2.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律师行业开展主题教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培训的主课、首课和必修课,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3.持续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响应和落实司法部党组提出的“五点希望”,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做“两拥护”从业基本要求的践行者;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做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奋斗者;践行法治为民宗旨,做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者;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依法诚信规范执业,做行业清风正气的守护者,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大力推树先进典型,弘扬正能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动摇,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密切关注行业舆情动向,持续提高做好行业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对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举办的论坛、讲坛、研讨会以及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引导监督,坚决抵制不良思想观念的影响和侵蚀。律师、律师事务所在媒体、自媒体等平台要审慎发声、正确发声,禁止违规炒作案件。

  (二)提升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质量

  5.健全党建工作领导体制。严格贯彻落实党章规定,按期组织律师行业党组织换届。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一般由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员负责同志担任,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律师行业党组织的工作指导。推动具备条件的区律师行业和律师事务所建立团组织,有效发挥各级团组织联系青年团员律师的桥梁纽带作用。

  6.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建进章程”,推行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管理层、决策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发挥党组织在参与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中的政治把关作用。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时同步建立党组织,党员律师执业申请、转所时同步转接组织关系,年度考核时同步开展党建工作考核、党员律师民主评议。注重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律师培养成业务骨干。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每年向区律师行业党组织述职,区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每年向区司法行政机关党组(党委)述职。

  7.提升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巩固和深化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成果,推动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强化总所党组织对分所党组织工作的统筹指导;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加强联合党支部建设,做实“以大代小”“以强带弱”,推行选派联合党支部书记。对没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及时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联络员队伍,注重发挥党建工作联络员的沟通协调、服务指导作用。总结推广律师事务所党建创新实践经验,拓展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8.加强律师行业统战工作。坚持党对律师行业统战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列名联系制度,每人至少重点联系2名党外律师代表人士;完善党外律师代表人士列席党的会议等制度。分级建立党外律师代表人士及后备人选名单和信息库。加强市律师行业新联会建设,推动在符合条件的区、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建立律师行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组织,在民主党派律师较多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设立统战委员,探索在联合党支部覆盖的律师事务所建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组织,最大程度地团结凝聚党外律师。

  (三)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

  9.优化“两结合”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重要决策会商、重要情况沟通、重要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管理效能,切实把律师队伍引导好、管理好、服务好。巩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成果,依法依规惩处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收费不开发票、不勤勉尽责等违法违规行为。

  10.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帮扶机制和评价机制。落实司法部部署,建立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对口帮扶机制、青年律师西部锻炼机制,实施青年律师对口培养、律师事务所“1对1”结对帮扶工程,帮助解决西部律师资源不足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推动建立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科学管用、系统配套的律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指标和专业评价指标,推动评价工作与行业管理、结果运用有机衔接。

  11.加强律师行业品牌培育。着力打造党建工作、法律服务、行业贡献、社会责任等律师事务所品牌和专业技能、法律服务、公益服务、参政议政等律师品牌,引领带动培育一批作用发挥突出、彰显北京特色、在全国有影响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12.推进“智慧律师”建设。按照司法部部署推进律师执业证电子证照应用。对律师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律师业务智能工作平台。健全律师诚信信息工作机制,完善律师诚信电子档案,及时公开披露诚信状况。鼓励支持律师事务所加强信息化建设。

  13.服务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组织引导律师服务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一带一路”战略构想、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发挥北京律师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支持更多的律师事务所到雄安新区、城市副中心和远郊区开设分所,全方位服务京津冀协同创新、产业协作和经济社会建设。按照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积极吸纳律师担任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主动围绕加强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高标准建设“两区”、“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物业管理、建立业委会、解决12345群众诉求等基层治理。全方位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4.加快发展涉外律师法律服务。落实市司法局、市教委、市人才局联合印发的《首都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2023年—2025年)》,全面加强涉外律师队伍建设,支持有实力和涉外服务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到世界主要经济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开设分支机构(办事机构),探索更有实效地设立方式和运营模式;支持优秀律师事务所参与国际一流律师事务所建设、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创建工作。开展百名高端涉外法治人才三年培养项目(每年重点培训涉外律师20名左右)。建立涉外企业、机构团体和涉外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才的信息互通机制。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法律事务。加强与外国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处的联系、合作。鼓励、支持律师协会举办全国性律师学术研讨会、律师专业论坛,鼓励北京律师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国际律师协会、国际律师联盟、环太平洋律师协会等国际律师组织的活动,并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推动律师事务所规范发展

  15.引导中小所稳定发展。加快对中小所发展规律研究,引导中小所加强合规化建设、注重专业化发展、突出特色化服务,满足市场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引导大所、强所面向中小所共享发展资源;鼓励城区律师事务所通过对口支援、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方式支持郊区律师事务所发展,促进律师事务所合理布局。鼓励支持个人律师事务所转型为合伙律师事务所,不断提高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16.支持大中型所创新发展。鼓励支持大中型律师事务所通过专业化整合、品质化提升、差异化发展,形成规模优势和人才优势,引领带动律师行业发展。总结推广律师事务所建设管理、合并重组等成功做法,引导、支持律师事务所做强做优。

  17.打造律师法律服务标杆。在北京商务中心区(CBD)、金融街、中关村科技园、丽泽金融商务区等区域打造法律服务集聚示范区,提升法律服务对区域发展的支撑力。支持律师协会、推介有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参加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关村论坛、金融街论坛等国家级平台,展示、推介律师行业法律服务成果。

  18.加强律师事务所建设管理。研究制定律师事务所建设指引,进一步明确律师事务所设立、运行、管理规范。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机制,压实律师事务所主体责任和负责人管理责任,加强对分所执业和管理活动的监督。完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制度,探索建立无违法违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一定期限内“免检”机制。律师、律师事务所主动报告,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五)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

  19.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坚持把专业作为律师立身之本,完善律师教育培训机制,丰富教育培训内容,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帮助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在实践锻炼中成长成才。引导律师优化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法律业务,不断提高辩护代理能力;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拓展法律服务范围,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提供优质、专业法律服务。分区域、分业务、分领域梯次动态建成律师行业领军人才库、优秀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

  20.建设专业管理队伍。对有意愿开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或拟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进行开办所前“孵化培育”。探索律师事务所设立专职管理合伙人;鼓励引导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成立管理委员会、规模较小的律师事务所设置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21.发挥党员律师示范带动作用。优化党员律师培养、激励机制,教育引导党员律师带头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标杆;带头坚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义务,做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的模范;带头将执业活动与服务人民紧密结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做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先进分子。

  22.健全完善人才培养选用机制。建立与人大、政协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进一步畅通律师参政议政渠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入群团组织和社会团体;争取将更多的律师行业领军人才、优秀人才纳入市级、国家级人才库。

  (六)持续深化律师制度改革

  23.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贯彻落实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各项规定,依法及时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会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完善便利律师参与诉讼机制,畅通律师就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向办案机关反映的渠道和途径。

  24.提高公益法律服务质效。创新服务形式,推动公益法律服务供给与需求精准、有效对接。全面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完善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评价、服务对象评价、社会公众评价、服务主体自评相结合的公益法律服务评价机制。综合运用庭审旁听、案卷检查、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回访受援人、开展业务培训、法律援助信息公开等措施,有效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效。鼓励律师立足区域、身边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形成服务公益长效常态。

  25.完善公职公司律师管理。根据司法部部署和安排,适时开展公职律师考核任职工作。完善公职公司律师管理制度,畅通公职公司律师与社会律师、法官、检察官之间的交流渠道,鼓励、支持公职公司律师参与律师行业交流。健全涉外部门公职律师和企业公司律师参与重大涉外法治决策机制,促进公职公司律师有效发挥职能作用。

  26.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自觉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行为。健全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与公检法机关律师不当执业线索转递查处及违法犯罪情况通报机制。通过同堂培训、联席会议、学术研讨、交流互访等方式,搭建律师和法官、检察官公开透明的沟通交流平台。探索建立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互评监督机制。

  (七)加强律师协会建设

  27.加强律师协会自身建设。健全律师行业自律和惩戒规范体系。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律师协会换届工作,注重推选政治素质好、管理能力强、行业威信高、热心行业发展的律师和行业领军人才担任律师协会代表、理事、监事和专业(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发挥好律师协会领导班子“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

  28.加强专业(专门)委员会建设。科学设置专业(专门)委员会,严格委员准入标准,对委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业界影响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健全完善专业(专门)委员会工作考核激励机制,督促专业委员会履行好理论研究、业务指导、促进律师专业化发展的职责;督促专门委员会履行好律师协会赋予的行业管理服务等职责。

  29.加强律师行业文化建设。坚持在律师工作中加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律师执业全过程。创新机制、活跃方式,通过组织开展律师宣誓、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举办丰富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等,增强律师对律师职业的认同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增强律师行业凝聚力向心力。

  30.建设“律师之家”。健全完善服务工作机制,提升律师行业自律管理能力,增强律师协会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实效,回应行业关切。加强接诉即办办理、投诉信访问题处理,积极维护律师行业形象。建立健全内部纠纷解决机制,依法稳妥解决行业内部矛盾问题。鼓励支持专业委员会以律师协会名义会同高校、企业开展业务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围绕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调度,适时对行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研究解决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细落地。积极向司法部、党委政府汇报律师行业发展情况,争取上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二)加强政策保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推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动出台和落实鼓励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律师发挥职能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充分调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加强理论研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调动、利用律师行业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着力破解律师行业发展难题,为党委政府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助力律师工作科学发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要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广大律师、律师事务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中的作用、贡献,积极塑造北京律师、律师事务所良好形象,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律师行业的认可度、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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