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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11-15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2-11-15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北京地区 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企业和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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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动智能光伏技术进步和行业应用,根据《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工信部联电子〔2021〕226号)工作部署,现征集北京地区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和支持建设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优先考虑光储融合、交通应用、农业应用、信息技术、产业链提升、先进技术产品及应用六个方向,具体示范内容详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

  试点示范分为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各申报主体应为北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具体业务资格要求详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附件格式,规范填写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见附件),并于11月25日前向我局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6份和电子版光盘1份)。

  四、管理和激励措施

  我局会对入选的申报主体组织检查评估,并从项目综合实力、智能应用创新、运营和效益、产业化推广价值等维度进行系统评价,建立相应目录清单。

  联系人及电话:乔冰 13716423016

  毛万方  010-55578391

  材料报送地址:朝阳区工体北路6号凯富大厦602室

  附件:《关于开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2﹞295号)(网站地址:https://www.miit.gov.cn/jgsj/dzs/wjfb/art/2022/art_481e0ce27fc443109a8d84aabd89ad82.html)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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