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6-14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2022-11-30
  8. [发布日期] 2022-06-14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关于征集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建设项目储备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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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现征集“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建设项目储备课题”,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领域

  以支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跨区域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活动,结合合作地需求及禀赋,支持北京成熟的科技成果在当地挖掘应用场景,进行应用示范和转化推广、带动当地产业迭代升级为重点。

  现征集本市企业参与东西部合作工作,包括内蒙古、青海、宁夏(以内蒙古优先),其中内蒙古以乌兰察布优先,青海以玉树优先,宁夏以银川优先,在已有合作基础上开展的成果推广、示范项目。

  布局领域:内蒙古聚焦绿色农产品、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应用场景;青海聚焦中藏医药、盐湖资源开发、科普科幻等重点领域应用场景;宁夏聚焦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应用场景。

  二、考核要求

  1.技术成熟度:项目转化落地的技术成果要具有先进性。

  2.资金投入:有明确的配套资金投入,且配套经费与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

  3.区域协同性:双方具备良好前期合作基础,并由当地提供政策、场地、资金等配套条件。

  4.预期效益:项目的实施能为合作地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带动当地就业。

  5.影响力:至项目截止11月底需要发布成果推介信息(包括:点击量、转载量,传统媒体采用量等)。

  6.推广目标:完成可签订的推广合同/协议及金额。

  7.转化效果:示范带动项目实施地多家企业发展。

  8.项目满意度:项目实施地相关部门/人员满意度≥85%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仅限在北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须具备市场化推广能力。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联合承担项目,但申报主体须为企业。申报单位信用等级良好,无不良诚信和违法记录。

  2.合作基础:申报单位与落地区域协同单位具备良好前期合作基础(当地提供政策、场地、资金等配套条件的优先)。

  3.知识产权:成果相关知识产权无争议。

  4.课题团队: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或企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项目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能力,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北京)无不良信用记录。团队负责人中应包括正式的技术团队负责人、市场推广团队负责人和宣传推介团队负责人。

  四、项目经费及期限

  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为100—300万元人民币。

  课题执行期至2022年11月30日。

  五、申报材料

  包含《储备课题实施方案》、《储备课题情况简表》(见附件)及关键人员简历。请将全套申报材料(含签章)扫描为PDF文件,于2022年6月21日18:00前,将PDF文件与可编辑的电子版文件一并发送至:shaokai0789@163.com(邮件标题为“北京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单位名称”),逾期不再受理。纸质材料暂无需提供。

  联系人:

  邵 恺,010—88828986(材料受理)

  陈铭培,010—55572345(业务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

  1.储备课题实施方案

  2.储备课题情况简表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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