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
按照《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6月10日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降低担保费率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现对《关于开展2022年1—6月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行修订完善,依据“先退后补、应补尽补”的原则,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2年开展的餐饮、零售、住宿、交通运输行业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进行补助,具体说明如下:
1.对餐饮、零售、住宿、交通运输行业的小微企业2022年新申请的银行贷款,由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提供的融资担保业务,按0.5%的年化费率收取综合融资担保费。2022年1月1日至6月10日期间发生的、上述4行业的相关业务,若实收年化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高于0.5%,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先行向被担保企业退费,完成退费并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完成业务申报后,纳入融资担保费率补贴范围(确因被担保企业放弃退费的,由被担保企业出具自愿放弃退费的说明书并加盖公章,视同完成退费);6月10日以后发生的4行业相关业务,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按0.5%的年化费率收取综合融资担保费,并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中完成业务申报后,纳入融资担保费率补贴范围。
2.单户1000万元及以下符合支持范围的餐饮、零售、住宿、交通运输行业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年化综合融资担保费率补足至2%,补贴上限最高为1.5%(视同完成退费的,补贴上限最高为1%)。
3.申报材料截止日期由2022年7月20日顺延至2022年8月20日。其它申报条件、奖补方式、资金申报要求及资料附件等仍按《通知》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10—56760875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