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总田长令
2021年第1号
2021年是本市全面推行“田长制”的第一年,做好“田长制”工作事关农业基本盘稳定和乡村振兴大局,具有里程碑意义。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北京市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全面推动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农组发〔2021〕1号),加快建立“田长制”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农田调整优化、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等关键环节,加强统筹协调,突出工作重点,建立工作台账,严格工作考核,推动“田长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切实守护好农业发展空间。
一、完成复耕复垦任务,年底现状耕地达到166万亩。认真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落实耕地保护空间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批复》(京政字〔2021〕10号),加快推进耕地保护空间内24.69万亩复耕复垦任务,年底实现全市现状耕地达到166万亩保有量任务。
二、完成调整优化任务,年底实现永久基本农田全部为耕地。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充分利用国土三调成果,针对现状永久基本农田内的非耕地,通过调整优化或复耕复垦等方式,年底实现全市15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全部为可耕地的目标。
三、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认真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方案〉的批复》(京政字〔2020〕24号),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四、持续推进乱占耕地建房等专项整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严格落实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开展市、区、镇(乡)、村四级巡查,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
五、开展撂荒地全面摸底整治。上半年针对国土三调现状耕地和农业实际利用相差地块进行全面摸排,分析真实构成,提出撂荒处置方案,该复垦的复垦,能种植的种植。
六、严格落实百万亩粮菜生产任务。贯彻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提高农田利用水平,保障农业生产空间。完成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73.5万亩、产量31万吨,蔬菜播种面积达到62.5万亩、产量156万吨的任务。
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6万亩、建成4万亩的任务,其中首农双河农场4万亩。紧紧围绕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建一块、成一块”的原则,启动编制市、区永久基本农田建设规划,提升农田基础设施、高效节水、地力培肥、生态景观和维护保养等水平。
八、建立健全“田长制”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各区加快制定区级“田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区级总田长、副总田长和田长,加快明确乡镇和村级田长。建立健全各级“田长制”工作制度,包括会议制度、巡查检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考核制度等,形成高效的工作机制。设立田长公示牌,公开田长责任人和责任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建立村级农田管护制度,加强日常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