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字〔2021〕14号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你们报送的《关于批复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总体实施方案的请示》(京技管文〔2021〕25号)收悉。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总体实施方案》,设立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以下简称政策先行区)。
二、政策先行区实施范围为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以及京台高速公路(北京段)、京津高速(北京段)、大兴机场高速公路、南五环路(新机场高速口至京津高速口段)、南六环路(新机场高速口至京津高速口段)及大兴机场北线高速公路等区域及路段。
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抓住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战略机遇,加大政策先行先试力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做好组织实施,针对智能网联汽车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应用推广等探索创新性监管措施;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给予支持和指导,共同推进政策先行区建设,加快形成新型产业生态体系,实现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发展。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