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商务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0-09-18
  6. [发文字号] 京商服贸字〔2020〕33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0-09-21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打造数字贸易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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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商服贸字〔2020〕33号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发展的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特制定《北京市关于打造数字贸易试验区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北京市商务局

2020年9月18日


北京市关于打造数字贸易试验区实施方案

  当前,数字经济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关键引擎,数字贸易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极大改变了全球经济格局和贸易格局。为把握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发展机遇,发挥北京数字资源、数字技术优势,率先推动跨境数据流动试点,打造数字贸易试验区,为首都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聚焦中关村软件园、金盏国际合作服务区、自贸区大兴机场片区等重点区域,以推动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的开放和创新发展为目标,以实现跨境数据安全有序流动为着眼点,着力推进规则探索、创新政策举措、破解制度瓶颈,增强北京在全球数字领域的先导性、话语权和影响力。

  二、发展目标

  通过数字贸易试验区建设,加快试点示范和政策创新,真正实现北京在数字领域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大力度的高水平开放,吸引数字领域高端产业落地,推动数字龙头企业和优秀人才不断汇集,将北京打造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先导区。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三位一体的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开放格局

  1.立足中关村软件园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打造“数字贸易港”和数字经济新兴产业集群。探索开辟数据跨境传输监管的创新机制,打造“数字贸易港”,推进数据跨境流动“先行先试”。发挥中关村地区数据资源丰富、世界500强企业云集的优势,打造跨国合作的数字经济新兴产业集群。推动一批物联网、5G、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新基建;搭建一批新兴数字技术的联合研发和生态孵化平台;探索一批面向数字贸易的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责任单位:海淀区政府、市委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2.立足金盏国际合作服务区打造数字经济和贸易国际交往功能区。发挥朝阳金盏地区社交媒体发达、未来对外交往重要窗口的优势,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产业联盟和科研机构战略对接,推进数字经济技术、标准、园区和人才培养等领域国际合作的试点示范,培育支持一批数字经济国际合作项目落地,针对数字服务贸易领域商业存在、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模式涉及的数据跨境流动、数据保护能力认证等内容,最大限度放宽和创新管理政策机制,吸引更多数字领域龙头企业、国际组织入驻。(责任单位:朝阳区政府、市委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

  3.立足自贸区大兴机场片区打造数字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发挥自贸区大兴机场片区世界级航空枢纽定位,以及国际临空产业创新资源聚集的优势,重点发展数字医疗、跨境电商、智能制造、智慧物流、云服务等数字产业及领域。强化“空中丝绸之路”辐射带动作用,建立跨境数据运营监管、展示交易等数字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在跨境金融服务、电子认证、在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参与构建引领全球的跨境电商规则体系。(责任单位:大兴区政府、市委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二)探索试验区内跨境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的发展路径

  4.在实验区内探索开展跨境数据流动试点。立足中关村软件园、金盏国际合作服务区和自贸区大兴机场片区,因地制宜地制定跨境数据流动发展规划,实现在不同领域、各有侧重的跨境数据流动试点试行。(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

  5.分阶段推动跨境数据流动的有序开放。积极推动试验区内少量试点企业与国外特定范围内实现数据流动合规,帮助国内企业开拓国外市场,并允许少量国外重点企业在中国进一步拓展数字业务。在此基础上,通过不断深化开放内容、增加试点企业数量、完善监管方式等,向区域开放拓展,推动在数字领域更大范围的双向开放和互利双赢。(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海淀区政府、朝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等)

  6.逐步构建跨境数据流动规则,不断扩大国际合作范围。依托自贸区、“一带一路”等重大国家战略,以中日韩、东盟十国等区域的交流合作为基础,不断打开局面,逐步拓展与美国、欧盟等区域的数据跨境流动。(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海淀区政府、朝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等)

  (三)推动数字贸易重点领域的政策创新

  7.积极争取试验区内跨境数据流动政策创新。推动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的国际跨境互认,搭建“外网”环境,逐步实现数字服务领域的资质互认、市场相互有序开放;开展跨境数据分类分级,建立国际数据跨境流动安全保护及风险控制等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8.积极争取数字相关领域的政策创新。试点放宽增值电信业务等相关领域外资准入资质,推动允许外商投资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政策落地;探索研究鼓励技术转移的税收政策,适当放宽享受税收优惠的技术转让范围和条件;试点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提升跨境资金流动自由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通信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外汇管理部)

  9.以“服贸会”平台为载体积累政策经验。以“服贸会”平台为载体,做好数据交易专区工作,建立完善数据交易平台,探索数据流通的相关机制,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数据交易政策经验。(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四)打造开放创新、包容普惠的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营商环境

  10.加大关键环节支持力度。加大对数字经济产业、数字贸易企业扶持力度。鼓励数字龙头企业、产业联盟等牵头成立相关领域发展基金,加强对规则制定、研发设计、海外并购、知识产权等关键环节的资金投入,引导国内外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领域高端团队和原始创新项目在京落地转化和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

  11.强化数字领域人才支撑。支持试验区加大对紧缺急需型人才的引进和服务,综合运用人才引进、积分落户、居住证、住房、子女入学等相关政策,吸引国内外数字领域优秀人才集聚。健全国际人才全流程服务体系,构建“落地即办”的外籍人才服务工作网络,加快国际人才社区建设。(责任单位:市人才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外办)

  12.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及证券化融资。研究数字领域知识产权相关制度,强化对数字贸易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支持,指导企业开展专利导航、知识产权海外预警和纠纷应对;探索构建包含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要素的基础资产组合,研究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降低单个企业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金融监管局)

  13.创新数字技术基础服务。创新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技术基础供给,加快区块链等技术在政务服务、生活服务、金融服务、城市管理、公共安全等领域的赋能提升,推动数字贸易领域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提高交易主体、交易内容的可信度,确保交易“高效透明、过程可溯”。(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商务局)

  (五)建立上下联动、开放合作的试验区建设工作机制

  14.完善市级职能部门合作机制,明确分工职责;加强与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国家工作部门的上下联动与配合;加强国内顶尖智库和人才支持,形成具备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试验区建设方案和监管细则,高质量推进工作开展。(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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