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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国内贸易(含供销)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商务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5-01-14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5-01-14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度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参与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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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要求,2025年,北京市将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数码产品购新补贴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现公开征集“立减补贴”模式政策参与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企业条件

  (一)征集对象

  在北京市依法登记注册,主营商品覆盖北京市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补贴政策范围(具体参照相关政策实施细则),具有良好经营管理经验、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的市场主体。

  (二)企业类型及申报方式

  1.自营类企业(包括综合零售电商企业、百货商场和超市),可自主申报。

  2.生产企业在京机构,作为渠道商,联合本品牌在京经销企业统一申报。

  3.平台类企业(包括电商平台、购物中心、家居家电家装专业专卖店等),作为渠道商,联合入驻商户统一申报。

  原则上,非自营类的销售企业需通过所销售品牌的生产企业或门店所在卖场、平台进行申报。

  4.可提供销售数据对接服务的收单机构或支付机构,作为渠道商申报,联合符合条件的销售企业和门店统一申报。

  (三)申报条件

  1.具有稳定销售能力。自营类企业、生产企业本品牌在京经销商、平台入驻商户需在京注册且年主营业务销售额500万元以上。

  2.具有数据系统建设能力,并与市商务局委托的第三方核销服务机构平台对接。满足补贴资格校验及订单数据及时、准确传输条件。手机等数码产品销售企业还需具备产品SN码校验条件。生产企业和平台类企业需分别为本品牌经销商、平台商户提供数据对接服务。

  3.家电销售企业需具备完善的配送、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体系及“送新拖旧”一站式服务能力。自愿联合生产、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与规范回收企业、拆解企业合作,提供全链条服务。

  4.自愿垫付补贴资金,承担由于错补、漏补等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生产企业和平台类企业需自愿承担由于数据系统传输错误导致经销商、平台商户垫付补贴资金的损失。

  5.具有风险防范能力,防范骗补套补、恶意囤货、先涨价后降价等行为。

  6.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纳入全市联合惩戒“商务局信用主体信用信息核查黑名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7.应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做好营销宣传,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取消该企业及关联企业、通过该企业申报的相关企业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胶装成册,加盖封面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一)自营类企业(包括综合零售电商企业、百货商场和超市)需提交以下材料:

  1.政策参与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

  2.在京直营门店名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信用信息报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打印);

  5.主营业务销售额证明材料;

  6.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政策实施方案。包括:参与发放补贴的实施方案;企业风险防控方案,有效防范线上线下“羊毛党”“黄牛党”恶意刷单或套现等举措;政策宣传推广方案等。

  (二)生产企业在京分支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政策参与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

  2.品牌经销商名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3);

  3.本企业及品牌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本企业及品牌经销商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打印);

  5.品牌经销商主营业务销售额证明材料;

  6.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政策实施方案。包括:参与发放补贴的实施方案;企业风险防控方案,有效防范线上线下“羊毛党”“黄牛党”恶意刷单或套现等举措;政策宣传推广方案等。

  (三)平台类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政策参与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

  2.平台商户名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3);

  3.平台企业及商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平台企业及商户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打印);

  5.平台商户的主营业务销售额证明材料;

  6.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政策实施方案。包括:参与发放补贴的实施方案;企业风险防控方案,有效防范线上线下“羊毛党”“黄牛党”恶意刷单或套现等举措;政策宣传推广方案等。

  (四)收单机构或支付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政策参与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

  2.商户名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3);

  3.企业及商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及商户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打印);

  5.商户的主营业务销售额证明材料;

  6.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政策实施方案。包括:参与发放补贴的实施方案;企业风险防控方案,有效防范线上线下“羊毛党”“黄牛党”恶意刷单或套现等举措;政策宣传推广方案等。

  三、征集流程

  (一)企业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至市商务局。

  (二)部门审核

  市商务局对申报企业资料进行符合性初步审核,并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议组,对申报企业的相关能力进行综合评议。

  (三)公示发布

  经综合评议后的结果将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被公示企业正式纳入政策参与范围。

  (四)动态增补

  为营造更加公正、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进一步扩大政策参与面,市商务局将实行政策参与企业动态增补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对在征集期限内提交申请材料,并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按程序进行增补。已纳入参与范围的渠道企业,如需增加经销商、平台商户或门店,需函报市商务局进行增补,视情况简化部门综合评议程序。

  四、工作要求

  征集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前均可向市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fcj2c@sw.beijing.gov.cn,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初核后,将电话通知邮寄纸质版材料,市商务局结合审核和综合评议结果,分批次陆续公示并纳入政策参与范围。

北京市商务局    

2025年1月14日  

  (联系电话:010-55579645、55579563、55579635、55579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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