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市监发〔2024〕37号
市市场监管执法总队,各区市场监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行政审批局、综合执法局,房山区燕山市场监管分局,市局机场分局:
现将《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其他行政权力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
- 附件1: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
- 公报PDF
- 附件2: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确认裁量权基准
- 附件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
- 附件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
- 附件5: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其他行政权力裁量权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