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民政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4-04-10
  5. [成文日期] 2024-04-10
  6. [发文字号] 京民法发〔2024〕43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4-04-28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4年 第33期(总第861期)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民政行政裁量权基准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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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法发〔2024〕43号

各区民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行政审批局、综合执法局,市民政局各二级单位,机关各处室、直管中心,直属单位:

  现将《北京市民政行政裁量权基准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其中未尽事宜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基准清单将按照法律法规动态调整。

  本裁量权基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民政局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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