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文件
  1.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文物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12-25
  6. [发文字号] 京文物〔2023〕1784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3-12-29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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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文物〔2023〕1784号

各区文旅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总体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0号)有关要求,加强和规范北京市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管理,深化北京市文物保护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北京市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细化我市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具体内容,制定相关管理措施,现予以印发,请各区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文物局                

2023年12月25日        

  (联系人:吕忠霖;联系电话:6407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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