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解读 > 政策问答 > 《关于申报2024年度促进商贸物流发展项目的通知》相关问答
项目支持哪些领域?

  一是支持利用5G、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提升物流自动化、智能化、集约化水平,支持流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打通信息流、物流,促进实现物流标准化一贯化衔接、信息协同化共享,提高流通供应链协同运作效率和水平。

  二是推进商贸物流转型升级,鼓励共同配送、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多式联运等模式发展,支持绿色物流技术和模式创新应用。

  三是支持商贸流通领域冷链物流装备与技术升级,发展全程冷链物流服务,鼓励冷链配送模式多元化创新发展。

  四是符合上述支持方向的物流基地(包括通州马驹桥、顺义空港、大兴京南、平谷马坊、房山新增和昌平新增物流基地)内的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申报企业有哪些要求?

  在北京地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商贸流通业经营、服务、管理的企业、机构、经济组织等单位。截至申报之日,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成立时间应满一年。

申报项目有哪些要求?

  项目开始建设时间需在2023年1月1日之后,申报时项目已完工,且完工时间需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之间。支持资金支付及发票开具时间为项目开始建设之后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的实际投资,审定实际投资总额不低于审定计划投资总额(符合支持方向的合同投资总额)的70%。

申报审核流程是什么?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或总部企业进行初审,汇总通过初审的项目填列《商业流通发展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商业流通发展项目初审情况汇总表》后报市商务局进行复审。

企业申报时限是什么?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于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项目,市商务局将根据申报项目内容择优予以支持。为提高项目申报、审核效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申报项目。


  政策原文:北京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4年度促进商贸物流发展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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