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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日期:2025-01-27 16:37    来源:北京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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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精神,按照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10号)有关要求,结合北京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年度安排,接续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二、《实施细则》明确了补贴对象、时间、范围

  交售且注销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之前在北京市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旧车,并在本市购买《北京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新车且依法登记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其中:旧车注销时间须在2024年12月1日(含当日)之后;新车登记时间须在2025年1月1日(含当日)之后;所注销旧车与购买新车车主登记须为同一人。

  补贴申报期为2025年2月8日至 2025年12月10日。

  三、《实施细则》明确了补贴标准

  对在政策实施期间提交补贴申请的符合条件个人消费者,购买剔除生产企业、流通环节和金融机构等优惠后的最终销售价格不低于1500元新车(最终销售价格以新车发票含税价格为准),每辆新购车辆补贴500元,每人享受1次补贴。其中,对交售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购买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补贴100元;对所交售旧车经过电池健康评估的消费者,额外补贴50元。补贴金额不包含旧车回收金额,旧车回收价格由回收企业或代为回收的销售门店与消费者自行协商确定。

  四、《实施细则》明确了补贴方式及流程

  个人消费者须在申报期内通过“京通”小程序实名认证后,登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并真实、清晰、完整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拨付补贴。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有:

  (一)申请人信息。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照片,手机号、境内发行的本人银行借记卡卡号、发卡行等账户信息。

  (二)旧车信息。需提交旧车品牌型号、车牌号、车架号等相关信息。

  (三)旧车注销证明。需提交由市公安交管部门开具的车辆注销证明照片。

  (四)新车信息。需提交购车发票原件照片,新购车辆行驶证照片及新车品牌型号、车牌号等相关信息。销售发票抬头须为本人实名,发票开具企业应为在京依法注册经营企业,发票金额不得扣除旧车回收价格,对虚开、伪造的购车发票,不予补贴。

  申请补贴后申请人可通过“京通”小程序实时查看申请审核进度,如未通过审核,可根据提示补正信息。补正信息须在政策申报期内(2025年2月8日至12月10日)提交。

  五、《实施细则》规定了各相关单位监管职责

  分别明确了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交管局、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职责,共同做好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资金监管、宣传解答等工作。

  咨询电话:010-55579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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