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北京市司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北京市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2024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重点围绕优化提升首都功能、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增进民生福祉、实现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安排28项立法项目。其中,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自动驾驶汽车条例等10项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市政府2024年安排的28项立法项目中有10项审议项目,包括地方性法规草案7项、政府规章3项。预备项目18项,包括地方性法规草案11项、政府规章7项。
这28项立法项目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围绕持续优化提升首都功能、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长城保护条例、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修订)、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等立项论证工作。经京津冀三地共同协商,将永定河保护条例、政府规章后评估办法作为协同立法项目,协同推进立项论证工作。
二是围绕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回应新领域新诉求方面,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出台税费征收保障办法;开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修订)、无线电管理办法(修订)等立项论证工作。
三是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首都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方面,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消防条例(修订),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在城市建设中分散插建楼房的规定(废止);开展供热用热管理条例、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修订)、“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修订)、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修订)等立项论证工作。
四是围绕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实现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方面,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修订);开展集体合同条例(修订)、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养老服务条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等立项论证工作。
五是围绕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方面,拟出台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开展非现场监管办法等立项论证工作。
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王爱声介绍,2024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体现四个特点。一是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体现了高站位和主旋律,以良法善治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制度支撑。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服务保障首都高质量发展。如制定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修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三是注重民生福祉,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市民生活品质。如制定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通过立法及时、高效预防化解医疗纠纷,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提供制度保障;制定养老服务条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本市养老服务顶层制度设计。
四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如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强化监督机制,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政府规章后评估办法,推进立法后评估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提高政府规章的立法质量,提升行政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