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促进首店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京商消促字〔2022〕14号),进一步发展首店首发经济,做好2024年度鼓励发展商业品牌首店项目申报工作,市商务局制定了《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发布2024年度鼓励发展商业品牌首店首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二、支持范围
在北京地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商贸流通业经营、服务、管理的企业、机构、经济组织等单位
三、主要内容
(一)支持方向及内容
一是对2022年11月1日(含)以后在京新开设国内外品牌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北京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店面装修(含装修设计费、设备购置及配套硬件设施建设)、已支出的房租(不超过12个月)之和超过50万元,业绩稳定且具有良好成长性,给予资金支持。其中零售企业按照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总额的最高50%,亚洲首店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中国(内地)首店最高给予200万元支持,北京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餐饮企业按照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总额的最高20%,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
二是对2022年11月1日(含)以后引进在京纳统零售企业设立的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议,按照每新增引进1个满足以上条件的店铺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三是对2023年11月1日(含)以后在京举办的国内外知名品牌新品发布活动的场租、搭建、宣传推广核定实际投资总额的50%,服装服饰、化妆品、腕表、箱包、金银珠宝等时尚消费类新品发布活动最高给予200万元支持,其他消费品牌新品发布活动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
(二)申报流程。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各区商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和总部企业进行初审后,报市商务局进行复审和验收,对通过验收的项目进行资金拨付。其中对于申报“品牌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和“引进品牌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方向的项目单位,需项目开业并持续运营满1年后拨付支持资金。
(三)工作要求。
1.同一申报单位,年度申报项目(含新品发布活动)不超过两个。
2.同一新品发布活动,仅限一个项目单位申报。
3.同一品牌,仅支持一个旗舰店和创新概念店。
4.申报主体应为实际投资和运营主体;申报品牌应为门店实际运营品牌。
5.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6.申报单位信用记录良好、无生产安全事故、无违法行为。
7.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8.配合监督检查和绩效跟踪。
9.2023年按照《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鼓励发展商业品牌首店首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京商消促字〔2023〕19号)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项目,仍然按照原通知要求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不能再按本通知要求申报,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可按本通知要求补充相关资料后重新申报。
四、申报时间
1.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在京新开设的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以及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在京举办的国内外知名品牌新品发布活动,须在2024年5月15日前完成申报。
2.2023年5月1日(含)以后在京新开设的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以及2024年5月1日(含)以后在京举办的国内外知名品牌新品发布活动,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申报。
项目咨询电话:市商务局消费促进二处 010-55579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