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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市园林绿化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的解读

日期:2023-11-23 16:22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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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的制定和管理,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依法行政办发〔2023〕4号),要求行政强制职权纳入裁量权基准制度管理。为此,市园林绿化局启动了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的起草工作。

  二、起草过程

  为落实好裁量权基准的起草工作,2023年6月,市园林绿化局印发了《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园林绿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京绿办发〔2023〕155号),明确了职责分工及工作步骤。按照《通知》要求,市园林绿化局起草了《北京市园林绿化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并在本市园林绿化系统和社会公众两个层面广泛征求了意见,在反复修改完善后,经市园林绿化局2023年第11次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于2023年11月23日印发并施行。

  三、主要内容

  《北京市园林绿化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包括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2类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共计14项,均为市区共有行政强制职权。每个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包含行政强制的职权类型、设定依据、实施层级、实施主体、实施条件、实施程序和办理时限等内容,最大程度减少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强制权过程中的主观因素,确保实施行政强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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