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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化提升工业用地市政基础设施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3-08-07 16:37    来源: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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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发改〔2021〕108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接入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发改〔2022〕349号)精神,做好经开区重大产业项目落地资源能源供给保障,制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化提升工业用地市政基础设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适用范围

  方案适用于亦庄新城范围内的工业用地,以及在亦庄新城范围内注册、纳税、入统,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三、主要内容解读

  方案从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及土地平整、管线接入工程、特殊情况三方面,加强工业用地配套基础设施保障。

  (一)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及土地平整

  做好工业用地周边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达到“九通一平”使用条件。“九通”指市政道路、自来水、中水、雨水、污水、天然气、电力、热力及信息管线建设,“一平”指实现土地场平地净。在工业用地上市前,实现土地平整,在企业正式投产前,依据规划文件接通工业用地周边路、水、电、通信等配套市政基础设施,上限为九通。

  (二)管线接入工程

  对于工业用地从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管线接入工程,方案中明确电力接入工程由政府投资建设,其他管线由市政专业公司承担接入点至建筑区划红线投资,无需企业承担相关费用。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在经开区政府投资计划中列支“九通一平”专项补助资金,以解决企业在施工、投产前面临的特殊情况。一是针对地下垃圾,对地下垃圾清理(含挖掘、清运和垃圾消纳等)与常规土方工程费用间的价格差给予100%补助。二是针对临时道路,按审定的临时道路建设工程费用的50%,以及临时道路拆除工程费用的100%给予补助。三是针对临时过渡用电工程,按审定的临时过渡用电工程建设工程费用的50%,以及拆除工程费用的100%给予补助。

  四、新旧政策衔接

  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关于重新修订北京经济技术经开区“九通一平”解释标准的通知》(京技管〔2006〕26号)、《关于北京经济技术经开区“九通一平”解释标准的执行办法(暂行)》(京技管〔2006〕127号)同时废止。2021年3月1日前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正式投产的企业,在入区协议、管委会会议纪要等协议、文件中有相关约定的建设项目,按约定执行;无相关约定以及2021年3月1日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按本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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