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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庄新城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实施办法》简明问答

日期:2022-04-15 10:20    来源: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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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亦庄新城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实施办法》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亦庄新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土地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经开区推出工业用地“先租后让,达产出让”改革新举措。以空间资源高效利用改革为重要抓手,支持高精尖产业快速发展,打造北京改革开放新高地。

  《亦庄新城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实施办法》前身为《亦庄新城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实施办法(试行)》。

  《亦庄新城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实施办法(试行)》于2020年1月9日正式印发。2020年9月30日,经开区挂牌供应第一宗先租后让工业项目。目前,经开区形成了50年(国家战略项目)+20年弹性出让+先租后让+国企公司代建标准厂房+产业用地城市更新的五级产业链供地模式。

  为进一步完善亦庄新城工业用地“先租后让”政策,解决政策试行中存在的契税缴纳、租赁期抵押等现实问题,推动“先租后让”试点工作全市推广,我区对原试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亦庄新城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实施办法》。

  二、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补充、细化了不同开发建设阶段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原则

  租赁期内因竞得人自身原因无法自用的,细分四类情况约定土地使用权收回原则;租赁期内因政策或不可抗力原因无法使用土地的,全额返还土地租金;出让期内,竞得人无法自用土地的,返还其剩余年期地价款。

  (二)明确了“先租后让”项目的契税缴纳规则

  租赁期免交契税,达产出让后,以租金与地价款之和为基数计取契税。未转出让的,不追缴契税。

  (三)增加了租赁期抵押行为的约定

  承租人征得开发建设局的书面同意后,可办理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抵押。

  (四)实行多部门综合考评制度

  经开区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按照“谁提出标准、谁评估考核、谁履责监管”的原则,依据《入区协议》的约定,组织评估考核。

  (五)其他修订内容

  删除了原试行《办法》第九条,凭成交确认书办理“施工许可”的表述。

  将原试行《办法》第十条“开发建设局向承租人交付土地。”调整为“组织相关一级开发单位向承租人交付土地”。

  三、《亦庄新城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实施办法》生效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亦庄新城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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