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开展食品连锁经营企业“一证多址”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制定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北京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2〕6号),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食品经营领域审批便利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为基础,完善信用审批管理机制,通过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审批效能、强化监督管理,在食品连锁经营企业试点“一证多址”改革,探索克隆开店“秒批”模式,大幅缩短审批时限,实现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集成审批、集成管理,构建政府、社会、企业多元共治格局。
二、《实施方案》的改革范围及开始时间是什么?
《实施方案》试点区域范围覆盖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适用于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在经开区设立直营门店;试点自2022年4月起施行,并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三、改革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一是基于对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和质量管控体系的信任,通过优化审批服务,探索克隆开店“秒批”模式,提升审批对促进经开区产城融合发展、提升城市建设水平的支撑保障作用。
二是将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在辖区开设直营门店情况进行汇总集合,实现事前集成审批、事中集成管理,提升对类型化企业的个性化审批服务和管理水平。
三是强化落实连锁经营企业的行业自律和自身内部管理责任,构建政府、社会、企业协同共治模式。
四、《实施方案》适用哪种类型的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对企业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实施方案》适用于在经开区设立直营门店的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对于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有以下要求:
1.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在北京市注册,在本市范围内使用统一商号(字号)、实行统一采购配送和统一规范经营管理,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专业的管理团队;
2.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注册在经开区的,需在北京市范围内已有10家以上且在经开区已有2家以上直营门店;注册在其他区的,需在北京市范围内已有30家以上直营门店;
3.各直营门店与食品连锁经营企业之间、各直营门店之间的经营项目、工艺流程布局、设备设施相同或相近;
4.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此外,还规定了“除外”情形:对于大型及以上餐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业态,风险等级高、信用差的企业,以及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且信用未修复的企业等,不适用“一证多址”改革。
五、《实施方案》的具体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申请和资格审查。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向审批部门提出“一证多址”资格申请。资格申请可以单独提出,也可以在开办直营门店时同步提出。
2.制发《综合许可资格证》。资格审查合格后,审批部门向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发放《综合许可资格证》,授予其开设直营门店时可以信用“秒批”的资格。原则上有效期5年,随食品连锁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以及改革试点情况适时调整。
3.开办直营门店。选择“一证多址”方式办理时,审批部门提供事前技术指导,对达到一定标准或条件的企业,联合其他部门提供标准化选址服务,予以优先布局。审批中综合运用“布局流程技术性图纸材料统一评定”“远程线上踏勘”等方式,对企业实施“秒批”,并将直营门店信息记载至《综合许可资格证》二维码中,不再发放纸质证件。各直营门店悬挂《综合许可资格证》复印件即视为“亮证”。
4.实施多项改革措施叠加。推动“一证多址”与“证照联办”“首席审批师”等改革制度叠加;对于注册在经开区的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同步叠加“一照多址”改革。多项改革措施叠加的,推动材料去重复用,最大程度精简申请材料。
六、《综合许可资格证》的变更、延续和注销是怎么样的?
1.变更。证面信息变更的,审批部门为申请人换发新证。食品连锁经营企业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实质内容变更的,应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2.延续。已取得食品连锁经营《综合许可资格证》的企业,可以在资格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资格延续。逾期未申请的,需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3.注销。申请人可以申请注销。食品连锁经营企业《综合许可资格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一证多址”资格被取消的,审批部门主动吊销或注销,并告知监管、执法部门或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工艺流程布局等实质内容发生改变,可能影响“一证多址”改革实施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告知审批部门,并按照上述相关流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