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细化落实营商环境5.0改革任务,拓展北京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于2022年4月28日印发了《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将办理企业间存量非住宅房屋交易登记延伸至北京产权交易所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政策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2020年3月2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企业间存量非住宅房屋交易登记全程网办的通知》(京规自发〔2020〕59号)对线上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不动产交易登记场景进行优化,取消现场核验环节,企业双方无需到场,实现全程网办。
在此基础上,结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21〕18号)有关精神,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进一步优化我市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在推行“企业间存量非住宅房屋交易登记全程网办”基础上,将企业间存量非住宅房屋交易登记窗口延伸至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实现北京市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发证流程有机融合,提供不动产交易、登记、缴税“交易+登记”一站式服务。
二、《通知》所适用的范围
《通知》适用于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的企业间资产转让业务涉及的北京市辖区内存量非住宅房屋交易登记。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通过“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电子营业执照扫码进行企业身份认证登陆后,授权北京产权交易所办理业务。北京产权交易所工作人员负责查验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协助申请人通过不动产登记网上服务平台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提交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与审核工作。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即可通过“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缴纳不动产登记费,下载北京市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版)。缴费完成后,不动产登记机构登簿制证,并同步公告作废原不动产权证书。
申请人可通过“北京通APP”“北京掌上登记中心APP”“北京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领取不动产电子证照。如需领取纸质证书,可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和原不动产权证书到不动产所在区不动产登记大厅窗口、自助打证机领取,或选择EMS到付寄送。
四、《通知》主要特点
该《通知》的特点为进一步延伸了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服务链条,买卖双方无需再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直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即可,实现“交易+登记”一站式服务,有效缩短了企业办理流程和时间,办起事来更省时、省力、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