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计划重点
2022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重点是:围绕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安排立法项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主要包括四大方面:
围绕促进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
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节水条例草案、城市更新条例草案、关于促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的决定草案,制定标准化办法,修订城市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废止会计管理办法、盐业管理若干规定,开展修订招标投标条例的立项论证等。
围绕提升公共卫生、公共服务水平,建设和谐宜居环境方面
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废止献血管理办法,开展地名管理办法、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修订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失补偿办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的立项论证等。
围绕完善社会保障、兜牢民生底线方面
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开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立项论证等。
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首都安全稳定方面
拟制定铁路沿线安全管理规定、地震预警管理办法,修订王府井步行街地区管理规定、废止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和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开展修订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无线电管理办法、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的立项论证等。
立法计划特点
切实加快新兴领域、重点领域立法
如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城市更新条例草案、关于促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的决定等立法项目,努力为实现首都高质量发展、健全国家治理体系急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必备的地方立法。
切实统筹立改废释纂
如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废止会计管理办法、盐业管理若干规定等,着力解决法律、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之间不衔接、不配套、不一致的问题,依法行使好地方立法权,自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宪法法律权威。
切实提高立法质效
如2022年要对2012年以来市政府制定的约130项政府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着力查找和解决现行立法存在的制度机制问题,使法律规范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又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不断提高立法质效,确保立一件成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