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优化设置10个经济专业职称评价目录,增设正高级职称层级,专业人员可自选代表作参与职称评审。改革后,首次经济专业人员职称申报工作将于2022年7月启动。
本次改革设置了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运输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共10个专业,并将适时调整优化专业职称评价目录,满足高精尖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经济专业人员的评价需求。
本次改革创造性地将经济专业人员分为“研究型”和“管理实践型”两类。对从事经济领域研究工作的人员,重点评价其提出和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问题、研究制定行业规划标准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对从事经济领域管理实践的人员,重点评价其开展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实践、人力资源服务实践的能力和业绩,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市将持续推行职称评审代表作制度,经济专业人员可自主选择最能体现自己能力水平的代表性成果提交答辩评审。
多年来,经济专业人员职称最高只能评到副高级,限制了人才的成长空间。本次改革拓展了经济专业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做出突出贡献的经济专业人员,可放宽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