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2月5日北京市发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市经信局相关的有哪些工作举措?
答:《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中,我局相关的工作涉及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第2条)、优化融资担保服务(第10条)、加强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第11条)、保障企业正常安全生产需求(第14条)、加大政府采购和中小微企业购买产品服务支持力度(第15条)、精心做好企业服务(第16条)共6项举措中的部分内容。
二、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方面,市经信局将如何落实?
答:疫情期间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是多部门协同推进的,根据职责分工,我局重点对已认定的55家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非国有资产的基地进行房租补贴,鼓励其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对基地内入驻企业采取减免房租措施。对符合条件的示范基地,审核通过后,给予审定入驻企业房租减免额的30%的补贴,补贴支持周期为疫情期间。由于国资委统筹制定市区两级国有企业房产租赁补贴政策,我局补贴对象中不包含利用京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三、疫情期间优化融资担保服务工作方面,市经信局将如何落实?
答:我局将统筹运用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以及国家小微企业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对在疫情期间扩大小微企业担保融资规模、降低小微企业担保费率的担保、再担保机构进行奖励。担保机构满足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降低综合费率0.5个百分点;对疫情期间提供生活服务保障的相关小微企业开展的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的融资担保业务,以及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开展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的融资担保业务,统筹相关资金给予担保、再担保机构进行奖励。市财政局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在疫情结束后适时在官方网站以及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征集通知和申报指南。
四、加强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方面,市经信局将如何落实?
答:加强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方面,我局具体开展两项工作,一是将配合主责和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企业信息收集工作,并协助组织企业和银行对接。二是企业信用方面,对于因疫情造成中小微企业出现信用负面记录的,我局暂不将其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但是,企业利用疫情从事哄抬物价、趁火打劫、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而形成信用负面记录的除外。
五、保障企业正常安全生产需求方面,市经信局将如何落实?
答:保障企业正常安全生产需求方面,涉及我局的内容主要为"优化疫情防控货物、生活必需品及国家级、市级重大工程建设原材料和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项目建设原材料的调配、运输,为企业办理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通行证,保障运输通畅。"该项政策按照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具体落实(市交通委牵头制定)。
六、加大政府采购和中小微企业购买产品服务支持力度方面,市经信局将如何落实?
答:加大政府采购和中小微企业购买产品服务支持力度方面涉及我局的主要工作是通过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支持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服务券用于补贴我市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购买"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券供应商"所提供的在线办公、视频会议、法律咨询、在线检测、网络销售、经营咨询等特定服务产品,产品供应商2-12月期间只向中小微收取服务产品合同额的50%,另外50%通过服务劵补贴。每家中小微企业2-12月累计享受服务劵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七、精心做好企业服务方面,市经信局将如何落实?
答:精心做好企业服务方面,我局依托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我市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系列"云"服务,现有产品有"办公云"服务(提供远程办公各项专业服务)、"政策云"服务(推送支持中小企业减灾促生产的政策文件)、"培训云"服务(提供线上网课和在线直播培训形式的公开课)、"赛事云--创客北京2020疫情防控专区"服务( "创客北京2020"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线上化)等。除"赛事云"服务外,其他云服务均可通过关注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或者登录平台官网(云服务专题栏目)免费获取,"赛事云"服务需待工信部赛事通知正式发布后,通过注册登录平台官网("创客北京2020"大赛栏目)进入赛事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