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正式向社会公布 本届市政府划定七十四条准则
2018年1月30日,在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新一届北京市政府领导班子产生,第二天召开的第一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近日正式向社会公布。《规则》更加强调党的领导,纪律方面要求也更加严格,保留了市政府领导不题字题词等规定,还加入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内容。
经梳理后发现,近几届每一届政府班子产生后,都会尽快出台政府工作规则,规定一届政府在任期内的运行模式和相关要求。新版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共分为十六章,包括第一章总则和第十六章附则,共七十四条内容。总则部分包括了市政府工作必须遵循的六条工作准则,分别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以及坚持质量第一效率优先。
《规则》第二章为市政府组成人员职责,列出了市长、副市长等工作职责。第三章为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介绍市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保护等职能。第四章为坚持依法行政,提出市政府各部门提请市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报送市政府前应当经过市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等。第五章为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提出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第六章为推进政务公开,提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第七章为健全监督制度,包括政府部门接受人大、法院、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等方面的监督。
第九章为会议制度,提出市政府实行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等会议制度,并分别介绍了这些会议如何开。第十章为公文审批制度,第十三章为督促检查和绩效管理制度,第十四章为学习和调研。这几个章节从会议、调研、公文审批、绩效管理等方面,规定了政府机关日常工作模式。
第八章为加强廉政建设,第十一章为内事活动制度,第十二章为外事活动制度,第十五章为作风和纪律,这几章从多个方面对市政府领导干部在工作、会议、请假、活动等方面提出要求。这些规定相较于此前的同类规则,不仅内容增多,要求也更加严格。
亮点
市政府每年向市委全面报告工作
《规则》在总则部分规定了市政府工作必须遵循的准则,第一条就是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牢记“看北京首先从政治上看”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中共北京市委的领导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发扬钉钉子精神,周密谋划、用心操作,切实履行维护首都安全重大职责,确保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及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规则》多处可见强调党的领导,包括提出市政府在作出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前,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市政府按要求每年向市委全面报告工作,并及时报告贯彻执行中央及市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重要工作安排,及时请示重要紧急事项。执行中央及市委重要指示和决定的情况,进行专题报告。
具体体现出北京市当前重点工作
市政府工作规则和此前的同类规则相比,最大的变化之一就是加入了本市近年来和当下很多发展战略和重点工作内容。
总则里规定的市政府工作必须遵循的准则,第三条就是坚持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精心组织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着力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升“四个服务”水平;着力推动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着力破解“大城市病”,提高城市精治、共治、法治水平,努力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可以看出,很多提法都是近年来才出现的。
第三章履行政府职能部分,本市近年来和当下发展战略和重点工作内容占据较大篇幅。包括切实发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约束作用,严格实施人口规模、建设规模双控,严守人口总量上限、生态控制线、城市开发边界三条红线,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城市功能优化提升,实现减重、减负、减量发展。积极构建超大城市治理体系,下大气力治理“大城市病”,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和碧水攻坚战,深入实施河长制等。
重大政务舆情5小时内须权威发布
《规则》专门用一章介绍推进政务公开,提出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意识,落实回应责任。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
《规则》健全监督制度一章,和旧版规则一样,都提出要重视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市政府领导同志及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督促解决重大信访问题。
市政府领导不题词不为出版物作序
内事活动制度规定,市政府领导同志原则上不出席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召开的一般性工作会议及事务性活动。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安排市政府领导同志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确需出席的,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从严统筹安排。未经批准,各类会议活动不安排市政府领导同志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
市政府领导同志不为部门、区的会议活动等发贺信、贺电,不题字、题词,不为出版物作序。特殊情况,需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审批同意后安排,一般不公开发表。
市政府组成人员不得违规干预经济活动
和此前的同类规则相比,《规则》在廉政建设和纪律方面更加细致,要求也更加严格,还加入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内容。提出市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贯彻落实办法,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执行住房、办公用房、车辆配备等方面的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展预算绩效考评,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未经批准不得举办节庆展会论坛活动。
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带头反腐倡廉,自觉接受监督,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市政府领导开展调研不封路
作风方面,《规则》规定,市政府领导开展调研,要轻车简从,一般安排集体乘车,不封路、不扰民,减少对社会面的影响。除蹲点调研及到远郊区调研外,原则上不在外用餐或住宿,确需用餐或住宿的,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和报备制度。市长离京出访、出差,应按规定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备,并委托常务副市长主持市政府工作。副市长、秘书长、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离京出访、出差、脱产学习、休假,应事先报告市长。
市政府领导同志调研和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要按照相关规定从严掌握,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会议活动报道的数量、字数和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