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名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

释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

  (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发布时间
2011-06-01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来源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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