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名词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释义: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没有正当理由,凭借该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一般包括销售或采购活动中的不公平高价或者低价、低于成本价销售、附加不合理或者不公平的交易条款和条件、独家或者限定交易、拒绝交易、搭售、歧视性待遇等行为。

发布时间
2021-11-18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来源出处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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