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名词

可回收物

释义:

  可回收物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电子废弃物类、织物类等。

发布时间
2020-09-2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来源出处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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