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名词

生态涵养发展区

释义:

  生态涵养发展区,包括门头沟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以及昌平区和房山区的山区部分,共14个街道、79个镇、15个乡(含昌平区的7个镇,房山区的1个街道、9个镇和6个乡),常住人口247.8万人,土地面积11259.3平方公里。该区域是保障本市生态安全和水资源涵养的重要区域。主体功能是限制开发,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要重点培育旅游、休闲、康体、文化创意、沟域等产业,推进新城、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要严格保护长城、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等各类禁止开发区。

发布时间
2012-09-1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来源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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