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名词

示范园区

释义:

  "示范园区是指符合北京市两业融合八个重点领域、融合发展基础较好、具有较强的产业集群特征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产业园区。申报示范园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园区土地或空间依法取得、四至范围明确、空间集中连片的产业集聚区,管理机构应是北京市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单位或政府部门派出机构,已建立运营管理机制;

  (二)园区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亿元;

  (三)先进制造年营业收入占园区年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0%,且现代服务年营业收入占园区年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0%;

  (四)园区内入驻企业平均单位面积年营业收入超过2万元/平方米;

  (五)园区内主营业务符合北京市两业融合八个重点领域的企业年营业收入占园区年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50%。"

发布时间
2023-07-05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国有资产监管/宏观经济
来源出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示范园区和试点企业认定及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示范园区和试点企业认定及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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