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届“东城杰出人才”、第九届“东城区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和第九届“东城区优秀青年人才”认定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为全面推进东城区人才发展高地建设,进一步调动我区科技创新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东城杰出人才奖评选表彰办法(试行)》《东城区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评选表彰办法(试行)》和《东城区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办法(试行)》,东城区科信局拟组织开展新一批科技创新类“东城杰出人才”“东城区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东城区优秀青年人才”认定工作。
一、申报时间
5月9日-6月12日。
二、工作程序
科信局负责归口推荐科技创新类人才。经资格初审后,确定推荐人选和排序,报送至认定工作办公室。
驻区中央、市属企事业单位可向归口单位申报,也可按属地原则,向所在街道申报。
三、认定范围
对区域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驻区中央、市属企事业单位,区属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才;注册或纳税在东城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正式聘用的人才。
曾获得“东城区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东城区优秀青年人才”称号,在近3年内又取得新成果的,可参加更高一级人才称号的认定。
四、认定条件
申报人才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和声望,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
(一)“东城杰出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重大项目中取得了重要创新成果或解决了关键技术难题,达到国家先进水平;
2.享有国际性或国家级荣誉,工作成果在该领域得到高度认可;
3.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了杰出成就;
4.为东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
(二)“东城区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重大项目中取得了重要创新成果或解决了关键技术难题,达到市级先进水平;
2.享有国家级或北京市级荣誉,工作成果在该领域得到广泛认可;
3.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
4.为东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三)“东城区优秀青年人才”年龄须在35岁(含)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北京市和东城区重大项目中取得了创新成果或解决了技术难题,达到全市一流水平;
2.享有北京市级或东城区级荣誉,工作成果在该领域得到普遍认可,在广大青年中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3.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了重要成绩,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4.为东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各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在2023年6月12日(周一)前,将如下材料报送至区科信局。
(一)推荐报告。说明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所在单位简介。加盖公章,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WORD格式)各1份。
(二)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EXCEL格式)1份。
(三)推荐人选申报材料
1.候选人基本情况表。人选本人签字,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纸质版、彩色扫描版(PDF)及电子版(WORD格式)各1份。
2.相关证明附件材料。扫描版1套。文件夹名称为“推荐人选姓名+所在单位”,各附件材料按项目及填报顺序逐一标注序号并命名,与《基本情况表》填报内容必须一一对应,分别存放,不要合并。包括:
(1)推荐人选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2)《基本情况表》中所填写项目的证明材料:
①学历学位证书;
②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聘书;
③主要科研、技术成果获奖证书关键页;
④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和目录,重要学术专著版权页,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及其他形式代表性作品的摘要,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的相关材料(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著作的引用和评价);
⑤发明专利证书、标准制定证书及相关实施情况的材料。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
附件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无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材料与所填报内容不相符或涉及国家秘密的,作为无效申报处理。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请用A4纸打印并左侧简单装订,扫描件须保存为PDF文件,电子版材料请刻光盘。
联 系 人:赵阳 孙连海
联系电话:84037325
地 址:东城区金宝街52号楼707
东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9日
- 附件2:推荐人选一览表
- 附件4:第九届“东城区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候选人基本情况表
- 附件5:第九届“东城区优秀青年人才”候选人基本情况表
- 附件3:第四届“东城杰出人才”候选人基本情况表
- 附件1:2023年东城区优秀人才推荐报告(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