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2. [发文机构] 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03-14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3-03-14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关于开展2023年首批《石景山区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创新发展支持办法》政策兑现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战略部署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三区建设”,深入实施城市更新和产业转型发展战略,融入首都发展新格局、树立京西高质量发展新标杆,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区科委现开展2023年首批《石景山区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创新发展支持办法》(石政办发〔2022〕6号)(以下简称《办法》)政策兑现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石景山区登记或者注册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创业服务机构等各类法人机构。

  二、申报时间

  电子材料截止报送时间以各通知为准,到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统一登录石景山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s://qyfw.bjsjs.gov.cn/#/login)进行注册认证,登陆后点击政策兑现,进入申报页面,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打包上传申报材料,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10《石景山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政策兑现操作手册》。

  四、兑现内容

  1.研发机构建设项目支持政策

  根据《办法》第五条予以兑现。

  2.研发机构奖励项目支持政策

  根据《办法》第六条予以兑现。

  3.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及示范应用项目支持政策

  根据《办法》第九、十条予以兑现。

  4.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房租补贴资金政策

  根据《办法》第十一条予以兑现。

  5.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支持资金政策

  根据《办法》第十二条予以兑现。

  6.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支持资金政策

  根据《办法》第十三条予以兑现。

  7.技术合同登记奖励资金政策

  根据《办法》第十四条予以兑现。

  8.首都科技创新券补贴资金政策

  根据《办法》第十九条予以兑现。

  9.科技创新活动补贴政策

  根据《办法》第二十条予以兑现。

  五、特别说明

  1.现阶段申报单位统一通过石景山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打包上传申请材料,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2.请各申报单位如实填写信息,对于提供虚报信息等问题,一经发现,将被纳入失信记录。

  六、条件要求

  具体条件要求及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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