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2-12-21
  5. [成文日期] 2022-10-21
  6. [发文字号] 京人社发〔2022〕16号
  7. [废止日期] 2022-12-16
  8. [发布日期] 2022-10-21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当前劳动用工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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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发〔2022〕16号

  为科学精准抓好疫情防控,进一步筑牢劳动用工领域疫情防控防线,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现就做好当前劳动用工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加强用人单位防疫管理,依法履行用人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劳动用工过程中,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查验核酸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做好公共区域环境消杀和卫生保洁,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并动态更新人员基础信息台账,对单位人员每日到岗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切实维护劳动用工领域的疫情防控安全。

  二、加强人员入职管理,对本市非中高风险地区劳动者,用人单位应督促入职人员按照规定频次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对本市中高风险地区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在入职人员按规定解除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后,再安排其到岗;对进返京劳动者办理入职的,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落实居家观察、3天两检等进返京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安排其到岗。

  三、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各行业劳动者坚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7日内出现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旗)旅行或出差,出京旅行及自驾游人员主动报备,增强防护意识,遵守各项防疫规定。抵京人员抵京后居家健康监测3天,开展3天两检(抵京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后、抵京72小时内完成第二次核酸检测),抵京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未出之前减少外出,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与官方公布的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风险地区进返京人员,接到电话、短信、健康宝弹窗、健康宝黄码或红码提示风险人员,应立即主动向社区、单位、宾馆等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及其同住人员,严格居家、足不出户,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疑似症状,不自行购药、服药,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网约车等,立即报告社区,配合进行核酸检测及相应管控措施。

  四、切实履行行业部门主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防疫”要求,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行业内相关单位劳动用工防疫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把好人员入职关口,落实最新疫情防控规定要求,确保行业劳动用工防疫安全。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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