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发〔2022〕16号
为科学精准抓好疫情防控,进一步筑牢劳动用工领域疫情防控防线,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现就做好当前劳动用工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加强用人单位防疫管理,依法履行用人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劳动用工过程中,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查验核酸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做好公共区域环境消杀和卫生保洁,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并动态更新人员基础信息台账,对单位人员每日到岗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切实维护劳动用工领域的疫情防控安全。
二、加强人员入职管理,对本市非中高风险地区劳动者,用人单位应督促入职人员按照规定频次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对本市中高风险地区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在入职人员按规定解除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后,再安排其到岗;对进返京劳动者办理入职的,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落实居家观察、3天两检等进返京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安排其到岗。
三、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各行业劳动者坚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7日内出现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旗)旅行或出差,出京旅行及自驾游人员主动报备,增强防护意识,遵守各项防疫规定。抵京人员抵京后居家健康监测3天,开展3天两检(抵京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后、抵京72小时内完成第二次核酸检测),抵京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未出之前减少外出,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与官方公布的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风险地区进返京人员,接到电话、短信、健康宝弹窗、健康宝黄码或红码提示风险人员,应立即主动向社区、单位、宾馆等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及其同住人员,严格居家、足不出户,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疑似症状,不自行购药、服药,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网约车等,立即报告社区,配合进行核酸检测及相应管控措施。
四、切实履行行业部门主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防疫”要求,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行业内相关单位劳动用工防疫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把好人员入职关口,落实最新疫情防控规定要求,确保行业劳动用工防疫安全。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