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财政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6-16
  6. [发文字号] 京财税〔2022〕1230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2-06-20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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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税〔2022〕1230号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

  为进一步落实好《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8号),现将北京市执行该项政策的单位名单印发给你们(见附件2),请遵照执行。

  附件: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8号)

     2.北京市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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