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6-13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2-06-20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打印
字号:        

各相关单位:

  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如下,请按照要求积极申报。

  申报舞蹈节目类的,编导所在单位应在资金投入、排演团队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入选编导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创作排演工作。请于2022年7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胡铭帅 刘元霞

  联系电话:85157219 85157216

  邮箱:wljysc@whlyj.beijing.gov.cn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13日  

  附件1: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申报表

分享: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