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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文机构]
北京市水务局
[联合发文单位]
[实施日期]
[成文日期]
2022-04-21
[发文字号]
京水务资
〔2022〕
12号
[废止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4-22
[有效性]
是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2年 第24期(总第756期)
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运行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
附件: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运行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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