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督查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4-06-14
  6. [发文字号] 京政数发〔2024〕7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4-06-25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第三批新建和优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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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数发〔2024〕7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委、办、局,各相关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第三批新建和优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代章)        

2024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北京市第三批新建和优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工作方案

  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本市“一件事”集成办事场景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集成办事场景,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总结第一批、第二批“一件事”集成办事场景建设经验基础上,推出本市第三批新建和优化清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涉及面广、办理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以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为目标,以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坚持系统观念、依法推进、协同联动、安全底线,通过重塑业务流程、压减材料时限、打通审批系统、强化数据共享,提供更多更好“一件事”集成办事场景,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切实提高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编制场景建设工作方案。全面梳理集成办事场景中各单事项涉及的设定依据、服务对象、业务现状等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找准改革突破口,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进度安排和预期效果等,并逐场景编制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集成办事场景涉及的单事项、改革措施、系统支撑、服务渠道、宣传培训、集成办事流程图、改革效果对比表等。对于涉及的单事项可同步优化的,一并提出改革措施。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并行办理的事项外,企业和群众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一件事”集成办事场景涉及的全部或部分事项。(责任单位:各场景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二)实施跨部门业务流程整合优化。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口受理、一网通办、一端出件”的要求,理顺各集成办事场景单事项前后置关系,整合申报形式、受理方式、填报字段、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出件方式等内容。强化线上线下联动,通过智能引导、数据共享、并联审批、联合评审、联合验收等方式,进一步推动流程再造,大幅压减办理时限、材料和字段。(责任单位:各场景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三)编写发布场景办事指南和政策解读。集成办事场景办事指南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结果名称等,办事指南应准确、简洁、易懂。逐场景编制政策解读,以通俗简练的语言介绍集成办事场景的概况、常见问题、相关政策等,鼓励按照集成办事场景特点进行个性化解读,增强可读性、通俗性。办事指南和政策解读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责任单位:各场景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四)优化线上“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建设。加强北京市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建设,原则上各集成办事场景都应在专区上线,依托北京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和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整合申请入口,推动办件信息实时共享,实现办事申请“一次提交”、办理结果“多端获取”。优化线上集成办事场景建设,完善展示内容和界面,在“统一用户空间”提供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打造更加友好便利的服务。推动具备移动端办理条件的集成办事场景,分批接入“京通”小程序。(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各场景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五)加强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加强集成办事场景涉及的相关单事项业务系统整合对接,依托北京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分散、独立的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保障政务信息资源跨层级、跨部门的畅通流动和业务的高效协同。聚焦企业跨区域经营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持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跨省通办,做到就近办、异地办。积极探索更多事项在“京津冀”实现跨区域办理。(责任单位:各场景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六)提升政务数据共享实效。按照集成办事场景建设要求,明确数据需求部门、数据提供部门、资源名称、数据项、更新周期、提供方式、数据范围等内容,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数据依法依规有序共享。积极争取国务院对口部门支持,推动国务院部门数据按需向本市回流。深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在集成办事场景中的应用,原则上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事项免于提交证明材料、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对于已在线收取的申请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责任单位:各场景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七)加强新技术应用。优化重构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完善智能预填、智能预审等服务功能。探索应用自然语言大模型等技术,提升线上智能客服的意图识别和精准回答能力,优化智能问答、智能搜索、智能导办等服务。(责任单位:各场景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八)提升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效能。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提供集成办事场景业务咨询、申报辅导、帮办引导、沟通协调等服务。持续推进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审批服务模式。强化审批部门和综合窗口的协调联动,对于企业和群众选择线下提交申请或获取结果的集成办事场景,各审批部门要做好内部材料流转,实行“一口出件”。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提供现场递交、邮政寄递等多种送达方式,由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责任单位:各场景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各区政府)

  (九)推行提前服务方式。对于申请材料复杂或需要现场踏勘的集成办事场景,在企业和群众正式提出办理申请前,由场景牵头部门组织各审批部门,依照申请人意愿,提供指导性服务。提前服务包括申请材料填写指导、提前查看现场等,提升一次性通过率,最大程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各场景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十)实施问题诉求“一线应答”。在将集成办事场景办事指南纳入政务办事知识库的基础上,同步纳入热线和首都之窗问答知识库,高效受理政务服务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和在线办理指导等诉求,提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办效率。加强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与公众参与政务服务“好差评”业务协同,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责任单位:各场景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各区政府)

  (十一)建立全流程数据监测机制。科学合理设置各集成办事场景监测指标,对联调测试、系统上线、运维保障、业务办理等阶段涉及的系统功能、数据流转、整体运行等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加快推动集成办事场景办件数据汇聚,对咨询、受理、审批、办结等办件关键环节的数据进行汇聚统计。(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各场景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三、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集成办事场景建设是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各区、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切实形成改革合力。各场景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要配强业务、技术力量,加强调查研究,细化工作方案,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开展线上线下走流程体验,确保取得实效。各区要积极推进“一件事”集成办事场景落地落实。

  (二)组建工作专班。成立集成办事场景工作推进专班,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各场景牵头部门组成,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各场景牵头部门是场景建设第一责任单位,负责打通本行业本领域场景办理所涉及的全部审批流程。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负责统筹推进“一件事”集成办事场景建设,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加强督促考核,推动场景不断优化完善。

  (三)注重宣传培训。各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和咨询答复。各场景牵头部门要组织制作“一图读懂”、办理视频等,鼓励深入目标办事对象进行宣传和政策解读。加强对审批人员和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窗口人员要主动宣传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一件事”集成办事场景办理,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同感。

  (四)做好监测评估。各场景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完善常态化运营机制,根据场景建设和运行情况组织对改革措施、改革成效、宣传培训、帮办引导等开展自评估工作,并及时解决公众参与政务服务“好差评”、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渠道反映的问题。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要加强调度,分期分批开展评估工作,持续优化场景建设,增强企业和群众的办事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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