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规自发〔2024〕67号
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老旧厂房转型升级、功能优化和提质增效,落实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实施工作,现将《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京规自发〔2024〕67号
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老旧厂房转型升级、功能优化和提质增效,落实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实施工作,现将《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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