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4-05-08
  5. [成文日期] 2024-05-08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4-05-08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线授权查询服务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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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我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便利度,方便企业、群众在不动产买卖、租赁、抵押等过程中了解不动产登记信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以下统称权利人)可以通过在线授权的方式同意被授权人查询权利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权利人可以在线同意被授权人在授权期限内,实时查看权利人名下北京市范围内指定不动产的登记信息。

  二、查询内容

  查询内容包括不动产坐落、面积等自然状况,以及权利人名称、抵押登记、查封登记等相关权利信息。

  三、查询方式

  权利人及被授权人登录"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京通"小程序、"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公众号、"北京不动产"APP等,通过身份认证后,进入"授权查询"模块,办理授权查询事宜。为便于授权查询,现提供两种查询方式:

  (一)申请授权查询

  申请人填写不动产坐落、单元号/宗地代码、权证号的任一项及权利人名称等,发起授权查询申请;权利人收到授权查询申请后,同意授权的,填写授权有效期限,确认授权;被授权人可在授权期限内查看查询结果。

  (二)主动授权查询

  权利人填写拟被授权人查询的基本信息、授权查询内容、授权有效期限等,发起授权查询申请;被授权人收到授权查询申请后,可在授权期限内查看查询结果。

  四、查询结果

  被授权人可在线查看并下载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加盖查询电子印章。被授权人对查询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负有严格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露、不得非法使用查询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五、服务上线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提供该项服务。

  特此通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联系人:登记中心 郭丽颖;联系电话:5559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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