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文物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11-27
  6. [发文字号] 京文物〔2023〕1614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3-12-01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4年 第19期(总第847期)

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文物部门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打印
字号:        

京文物〔2023〕161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健全完善本市文物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北京市文物局对照职权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北京市文物部门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文物局    

2023年11月27日  

  (联系人:李  响;联系电话:64044448)

分享:
相关政策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