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际货运代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4〕295号)要求,根据商务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9号)文件规定,凡于2024年1月1日前依法注册并已备案(法人备案或分支机构备案)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需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
业务备案具体程序如下:
一、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网址: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填报业务备案(表三)(填报数据应为2023年度企业业务情况)。
填报提示: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后,在应用名称里选择“国际货运代理信息管理应用”进入应用-业务数据填报-业务备案-点击新增选择2023年度。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咨询电话:010-67870108。
二、企业在数据保存并上报且北京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协会审核通过后,再打印一式两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三)》,由法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递交至北京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协会。
北京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协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博大路3号院自主城6号楼309室。
联系人:李茜、李小蕾;电话:010-64621398。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