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 [实施日期] 2024-01-01
  5. [成文日期] 2023-12-29
  6. [发文字号] 京人社事业发〔2023〕42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4-01-15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4年 第16期(总第844期)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咨询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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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事业发〔2023〕42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称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3〕10号)、《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0〕12号)等文件规定,进一步拓展工程咨询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工程咨询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更好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工程技术系列开设工程咨询专业。现将《北京市工程咨询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北京市工程咨询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

  为加快构建具有首都特点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专业服务业提质增效,进一步拓展工程咨询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工程咨询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更好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称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3〕10号)《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0〕12号)《北京市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0〕1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工程咨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层级设置和专业方向

  (一)层级设置

  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工程咨询)专业职称等级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初级只设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二)专业方向

  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年第9号)有关规定,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工程咨询)专业职称包括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四个方向。

  三、评价方式

  按照“个人自主申报、单位择优推荐、多方共同评价、促进评用结合、政府指导监管”的方式实行社会化评价,纳入本市年度职称评价工作安排,每年组织一次,可适时开展专项评审,实现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融合发展。经评审通过的人员取得相应职称证书后,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自主、择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各层级的评审申报条件按照《北京市工程咨询专业职称申报标准条件》(附后)执行。

  四、评审机构

  组建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工程咨询)正高级、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工程咨询专业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五、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提出参评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并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单位提出书面推荐意见。推荐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评审机构审核。评审机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的各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人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评议组评议。专业评议组根据申报人工作和专业情况进行答辩考核,并按照分类评价标准进行定量和定性分类评价。评价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评审委员会表决。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按照分类评价标准对申报人进行评价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申报人获三分之二以上评审专家同意票数的即为评审通过。采用职称认定方式的可适当简化程序。

  (六)验收及公示。评审工作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全市职称评审的统一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发放证书。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颁发北京市电子职称证书。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工程咨询)专业职称评价政策制定、制度建设、协调落实、监督检查和工作评估;评审服务机构负责落实政策、完善评价标准和办法、组织开展日常评价工作。

  (二)对于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人,提交取得低一层级职称以来的业绩成果,未取得低一层级职称的申报人,提交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的业绩成果。申报人重点提交近5年的业绩成果。

  (三)鼓励各用人单位对取得工程咨询专业职称的人才给予奖励,将职称评审结果作为确定岗位、考核、晋升、绩效、薪酬等的依据。

  (四)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

北京市工程咨询专业职称申报标准条件

  北京市工程咨询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价,应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从事工程咨询专业工作,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须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助理工程师

  (一)基本条件

  掌握工程咨询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与工程咨询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问题。

  (二)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大学专科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4.中等职业学校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二、工程师

  (一)基本条件:

  1.熟练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与工程咨询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能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比较复杂的工程技术问题,了解国内外工程咨询领域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取得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以上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二)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规划咨询:从事规划咨询工作,具有一定的规划咨询能力。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行业规划、企业发展规划、规划评估等规划类咨询报告,并经批准发布或获得委托单位、相关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专家认可。

  2.项目咨询:从事项目咨询工作,具有一定的投资咨询报告编写能力。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工程项目的投资机会研究报告、投融资策划报告、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节能报告、能源审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编制类咨询报告,取得良好咨询效果,获得委托单位、相关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专家认可。

  3.评估咨询:从事评估咨询工作,具有一定的投资咨询评估能力。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实施方案、PPP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初步设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项目中期评价及后评价报告、项目概预结决算等评估评审类咨询报告,获得委托单位、相关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专家认可。

  4.全过程工程咨询:从事项目实施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实践经验和服务能力。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工程项目管理(含工程代建)以及多种业务组合的咨询服务,项目通过审查或验收,获委托单位认可,取得良好效果。

  (三)应具备下列成果2项及以上:

  1.对应所申报的专业方向,完成下列成果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3项规划类咨询报告。

  (2)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3项工程项目的编制类咨询报告。

  (3)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6项工程项目的评估评审类咨询报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2项工程项目管理(含工程代建)或者多种业务组合的咨询服务。

  2.作为排名前三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领域有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

  3.作为参与人完成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研究报告、技术标准、专著编著等。

  4.获得国家优秀咨询成果或作为排名前五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优秀咨询成果。

  三、高级工程师

  (一)基本条件:

  1.系统掌握工程咨询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与工程咨询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掌握国内外工程咨询领域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跟踪工程咨询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并对所从事专业的某一领域有较深入研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履职成效良好,有较高的行业认可度;在指导、培养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3)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已取得非本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二)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规划咨询:从事规划咨询工作,具有丰富的规划咨询能力。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行业规划、企业发展规划、规划评估等规划类咨询报告,并经批准发布或获得委托单位、相关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专家认可。

  2.项目咨询:从事项目咨询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咨询报告编写能力。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工程项目的投资机会研究报告、投融资策划报告、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节能报告、能源审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编制类咨询报告,取得良好咨询效果,获得委托单位、相关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专家认可。

  3.评估咨询:从事评估咨询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咨询评估能力。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实施方案、PPP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初步设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项目中期评价及后评价报告、项目概预结决算等评估评审类咨询报告,获得委托单位、相关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专家认可。

  4.全过程工程咨询:从事项目实施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工程项目管理(含工程代建)以及多种业务组合的咨询服务,项目通过审查或验收,获委托单位认可,取得良好效果。

  (三)应具备下列5项成果中的3项及以上:

  1.对应所申报的专业方向,完成下列成果之一:

  (1)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5项规划类咨询报告。

  (2)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5项单项投资额为3000万元及以上工程项目的编制类咨询报告。

  (3)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10项单项投资额为3000万元及以上工程项目的评估评审类咨询报告。

  (4)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5项单项投资额为3000万元及以上工程项目管理(含工程代建)或者多种业务组合的咨询服务。

  2.作为排名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本领域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

  3.作为重要负责人完成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报告、技术标准、专著编著等。

  4.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或作为第一权利人拥有本领域相关的软件著作权。

  5.作为排名前五完成人获得国家优秀咨询成果一等奖,或排名前三完成人获得国家优秀咨询成果二等奖,或排名前三完成人获得国家优秀咨询成果三等奖,或排名前三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优秀咨询成果二等奖及以上。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限制,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1.作为排名前三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项2项及以上。

  2.作为排名前三完成人,获得中国专利银奖及以上。

  3.作为排名前五完成人编写国家标准,并经批准发布。

  4.作为排名前三完成人编写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并经批准发布。

  5.作为排名前五完成人获得国家优秀咨询成果一等奖2项及以上。

  6.工程咨询产业相关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单位的技术负责人。

  四、正高级工程师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全面掌握工程咨询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与工程咨询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国内外工程咨询领域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跟踪工程咨询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并对所从事专业的某一领域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有一定的行业知名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履职成效良好,有较高的行业认可度;在指导、培养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或学士以上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已取得非本系列(专业)正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二)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规划咨询:从事规划咨询工作,具有很强的规划咨询能力。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行业规划等规划类咨询报告,并经批准发布或获得委托单位、相关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专家认可。

  2.项目咨询:从事项目咨询工作,具有很强的投资咨询报告编写能力。主持完成工程项目的投资机会研究报告、投融资策划报告、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节能报告、能源审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编制类咨询报告,取得良好咨询效果,获得委托单位、相关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专家认可。

  3.评估咨询:从事评估咨询工作,具有很强的投资咨询评估能力。主持完成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实施方案、PPP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初步设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项目中期评价及后评价报告、项目概预结决算等评估评审类咨询报告,获得委托单位、相关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专家认可。

  4.全过程工程咨询:从事项目实施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主持完成工程项目管理(含工程代建)以及多种业务组合的咨询服务,项目通过审查或验收,获委托单位认可,取得良好效果。

  (三)应具备下列5项成果中的3项及以上:

  1.对应所申报的专业方向,完成下列成果之一:

  (1)主持完成5项省部级及以上规划类咨询报告。

  (2)主持完成8项单项投资额为8000万元及以上工程项目的编制类咨询报告。

  (3)主持完成12项单项投资额为8000万元及以上工程项目的评估评审类咨询报告。

  (4)主持完成5项单项投资额为8000万元及以上工程项目管理(含工程代建)或者多种业务组合的咨询服务。

  2.作为独立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本领域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

  3.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报告、技术标准、专著编著等。

  4.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或作为第一权利人拥有本领域相关的软件著作权。

  5.作为排名前三完成人获得国家优秀咨询成果一等奖,或排名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优秀咨询成果二等奖,或排名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优秀咨询成果三等奖,或排名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优秀咨询成果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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