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2. [发文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3. [联合发文单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体育局;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08-30
  6. [发文字号] 银京发〔2023〕5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3-09-08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等8部门关于印发《金融服务首都文化、旅游、体育及相关产业快速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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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京发〔2023〕5号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有关精神,落实人民银行总行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为加快支持首都文化、旅游、体育(简称“文旅体育”)及相关产业快速恢复和高质量发展,优化企业金融营商环境,支持更多市场主体顺应消费发展新趋势、提供更多优质产品和服务,助力首都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证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文资中心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金融服务首都文化、旅游、体育及相关产业快速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    

2023年8月30日  

附件

金融服务首都文化、旅游、体育及相关产业快速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加快支持首都文化、旅游、体育(简称文旅体育)及相关产业快速恢复和高质量发展,优化企业金融营商环境,支持更多市场主体顺应消费发展新趋势、提供更多优质产品和服务,助力首都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证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文资中心等部门强化合作,联合推出金融服务文旅体育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如下:

  一、完善会商机制,强化部门合力

  1.建立完善跨部门会商机制。建立金融部门与文旅体育产业部门的常态化沟通会商机制,加强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市场主体之间的三方联动,及时掌握文旅体育产业的金融服务需求与切入点,共同研究解决金融服务与政策落地过程中的障碍和堵点,坚持激励与监管政策并举,促进金融与产业高效融合发展。

  2.构建文旅体育企业名录库,探索开展优质企业评估认定机制。根据各行业主管部门梳理提供的市场主体名单,构建文旅体育企业名录库,参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认定思路,综合依托工商、纳税、社保、公积金等涉企政务信息以及企业在其经营领域的竞争力、影响力,探索建立优质文旅体育企业的评估与认定机制。

  3.充分发挥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的引领示范作用。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完成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的创建验收工作,并将创建过程中形成的良好经验与做法进行宣传和推广,带动提升全市金融服务文旅体育及相关产业的能力。探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化金融专营组织机构的认定和评估,鼓励辖内商业银行北京(市)分行以及地方法人银行总行将更多资源向文化金融专营组织机构倾斜。鼓励各区结合产业发展需要,探索出台与市级文化产业投融资激励政策、中小企业首次贷款激励政策、知识产权融资激励政策等相配套的区级政策,强化市、区政策联动,扩大政策惠企覆盖面,支持金融机构在全市范围内的文化产业园区设立金融服务站。

  二、加大信贷支持,完善风险分担

  4.充分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撬动作用,强化市区政策协同。优化升级“京文融”专项再贷款和“京文通”专项再贴现政策,将文旅体育产业主管部门梳理提供的企业纳入支持范围。加强市区政策联动,鼓励各区出台配套的贷款贴息、担保费补助、风险补偿等相关支持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优先将货币政策工具资源配置到合作意愿强、产业基础好、融资配套完善的区。

  5.鼓励商业银行创新抵质押方式,推出更多具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针对文旅体育等轻资产企业,鼓励商业银行建立与企业经营、产业发展相匹配的授信模式,积极打造基于“景区运营收益权”“民宿运营收益权”“场馆运营收益权”等具有稳定预期收益的融资服务产品,对于有核心知识产权的企业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向文化艺术培训、体育服务等企业提供资金托管的银行,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及现金流情况,开展主动授信工作,推广随借随还贷款及其他配套金融服务,支持企业规范经营与长期健康发展。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相关的支持工作,涉及行政审批的事项,不断优化流程。

  6.对于处于恢复期的文旅体育企业给予一定的融资保护措施。鼓励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经判断处于快速恢复发展期的文旅体育企业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白名单企业,不抽贷、不断贷,维护其融资稳定性,支持企业快速恢复发展。鼓励商业银行对于涉及上述贷款业务的“贷前、贷中、贷后”等贷款“三查”人员给予尽职免责政策保障,将文旅体育领域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按照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予以执行。

  7.完善配套机制,支持商业银行加大对文旅体育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落实比例责任再担保机制、财政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商业银行与融资担保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风险防范和风险共担机制。充分发挥北京文化产业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加快推动设立北京市普惠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进一步助力文旅体育企业跨越融资门槛,激励商业银行敢贷、愿贷,支持商业银行加大对文旅体育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8.推动保险机构与文旅体育企业强化合作。鼓励保险机构针对文旅体育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发展需要,研究开发专业化、特色化、个性化的保险产品,为产业长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风险屏障。

  三、加强信息共享,促进银企对接

  9.持续开展常态化、多层次的银企对接。充分发挥金融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服务平台的整合合力和信息优势,充分消除金融机构与文旅体育企业之间的信息壁垒。批量将文化、旅游、体育类企业纳入北京市银企对接系统覆盖范围,畅通银企联系渠道,推动商业银行主动对接企业需求,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本市创业担保贷款、首贷贴息、担保费补助、文化产业投融资激励等惠企政策。不断提升北京市贷款服务中心、北京“畅融工程”平台、北京小微金服平台、北京“文创板”平台的市场知名度,为银企双方提供更加便捷的融资对接渠道。

  10.推动建立广泛覆盖各类文化、旅游、体育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建立金融管理部门、商业银行、市场监管、经信、税务等多方联动的企业信息共享机制,促进涉企信用信息的采集、整合、共享、使用。引导辖内商业银行用好“创信融”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北京市金融公共数据专区以及北京市“银税互动”合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特别是信用贷款的投放及管理能力。

  四、拓展合作场景,丰富服务模式

  11.探索金融机构与企业“金融+非金融”相结合的服务模式。针对文旅体育等相关企业,鼓励金融机构从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出发,以扩大消费为抓手,在提供好金融服务的同时,注重利用网点优势、顾客资源优势、业务覆盖范围优势等,助力企业扩大产品销售,获取订单等,帮助企业扩大自身营业收入,提升产品服务水平,扩大产品迭代和技术创新。

  12.鼓励金融机构与企业联合打造文创品牌,拓展文化金融消费场景。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区域特色,加强与文创、旅游、体育品牌的跨界合作。鼓励金融机构依托自身网点布局,与品牌方联合打造金融文化IP主题,探索建立“文潮+”金融首店或线上推广平台,在文创周边产品消费、宣传等方面形成跨界融合,通过金融机构的物理网点资源创造新消费和文旅体育特色场景,并带动金融服务提升。

  13.探索“投行+商行”服务模式,为不同规模的企业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债券发行、证券化产品发行等投行手段,帮助行业龙头企业、核心企业扩大融资规模、降低融资成本。充分发挥文化、旅游、体育产业中龙头企业、核心企业对于中小微企业的带动扶持效用,鼓励商业银行为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满足经营需求、订单需求、流动性需求的普惠类金融产品和服务。

  14.进一步发挥融资租赁服务文旅体育产业的能力。推动辖内融资租赁机构加快建立完善以租赁资产管理为核心的风险管理模式,围绕文旅体育产业特点,打造专业化、特色化的融资租赁产品体系,为相关企业设备引进、产品销售、资产盘活等需求提供灵活的融资租赁服务。金融与行业主管部门相互配合开展面向企业的融资租赁业务宣传和业务对接,进一步发挥融资租赁产品优势,与银行信贷产品形成有机互补。

  15.加大对乡村旅游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各银行充分发掘各区特别是生态涵养区特色资源,探索金融支持乡村产业与民俗文化、旅游等融合发展模式,推动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特色民宿和农村康养等产业发展。发挥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创新支持乡村文化、旅游的金融产品和智慧场景等服务,对拥有独特经营资源、经营效益和前景较好的乡村旅游经营主体,鼓励优化信贷条件,降低融资门槛,推动数字技术在金融服务乡村文化、旅游业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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