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推动工业用地提容增效,推广新型产业用地模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广借鉴深圳经济特区区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通知》中提出“推广‘工业上楼’,为制造业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空间”。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系统挖掘和释放首都功能提升潜力空间、城市更新发展腾挪空间,促进《丰台区加快实施倍增计划追赶行动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和《丰台区关于加快发展智能制造产业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做大做强丰台区智能制造产业,有效支撑丰台区实现倍增追赶、跨越发展,丰台区拟积极探索并推广“工业上楼”等土地利用方式,为高端制造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为做好丰台区“工业上楼”相关政策设计和项目推广工作,现对丰台区“工业上楼”相关项目及项目主体情况开展公开社会征集。此次征集的项目情况将纳入丰台区“工业上楼”项目库,并将作为“工业上楼”政策制定的重要参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一)采用“工业上楼”模式实施建设的项目主体
拟利用现有空置土地或老旧厂房进行丰台区“工业上楼”建设的实施项目,应具备高通用性、高集约性特点,符合国家通用建筑标准及消防、节能、环保等现行规范和政策要求,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新型产业用地(M0)、工业研发用地(M4)和集体产业用地,项目建成后,层数3层及以上,首层地面荷载不低于1200公斤/平方米、二至及以上楼层荷载不低于650公斤/平方米,且集生产、研发、试验功能于一体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类厂房。(对于有特殊功能或用途的项目,经过丰台区科信局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可视同满足上述标准)
(二)有意向进驻“工业上楼”建筑的产业项目
有意向进驻丰台区“工业上楼”建筑的产业项目,需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不属于《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京政办发〔2022〕5号)禁限范围,符合《丰台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北京市丰台区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丰台区产业发展方向,意向进驻项目应符合轻生产(设备质量轻、原材料与生产材料轻)、低噪音(生产过程振动小、噪音小)、无污染等基础条件。对属于轨道交通、航天航空等丰台区传统优势产业以及属于人形/建筑/特种机器人、智能数控装备、智能检测装备、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智能建造、新材料、新能源、智能硬件、智能家居等丰台区鼓励发展的新兴制造业项目,鼓励优先进驻。
(三)有意向参与“工业上楼”项目投资及管理运营的主体
有意向参与“工业上楼”项目投资及管理运营的主体,应满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运行管理规范,经营和信用情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都市特色产业培育能力,可支持智能智造企业发展,为企业提供柔性制造、公共中试、共享试验等服务平台。
二、材料申报事项
(一)申报资料
1.采用“工业上楼”模式实施建设的项目主体,申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建设主体备案申请表。(详见附件1)
(2)项目主体营业执照(或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影印件。
(3)项目说明书。
(4)项目实施方案。
(5)其他需要补充证明材料。
2.有意向进驻“工业上楼”建筑的产业项目,申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进驻项目备案申请表。(详见附件2)
(2)企业(或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3)企业营业执照(或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影印件。
(4)有意向进驻“工业上楼”建筑的产业项目情况说明。
(5)企业(或机构)对“工业上楼”建筑空间的需求说明。
3.有意向参与“工业上楼”项目投资及管理运营的主体,申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或运营主体备案申请表。(详见附件3)
(2)项目投资或管理运营主体基本情况介绍。
(3)企业营业执照(或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影印件。
(4)参与投资或参与管理运营的项目案例。
(5)拟在丰台区开展投资或管理运营的意向说明。
(二)申报方式
以上三类申报主体,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可申报一类或同时申报多类。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绿色发展科邮箱kxjlsfzk@mail.bjft.gov.cn,印刷版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丰台区文体路2号),邮编100071。
(三)申报时间
本次项目征集为一期征集,自公告发布日起截止至2023年4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景珊;电话:83897572,1381173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