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东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3-05-15
  5. [成文日期] 2023-05-11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2023-06-02
  8. [发布日期] 2023-05-16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东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3年东城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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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鼓励科技创新,参照北京市有关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与经费管理的有关办法,东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启动2023年度东城区科技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重点支持符合首都功能核心区定位、符合东城区产业发展方向、固定资产投资力度较大、有助于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体现科技对相关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促进科技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项目。

  (二)通过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应用创新、成果转化,能够推动企业成长与发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为明显,并有效带动本单位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人才成长的项目。

  (三)鼓励支持具有东城特色的教育、医疗、体育、文化、健康、低碳环保、消防、食药安全、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项目。

  (四)同等情况下,优先支持下列项目(1)有明确人才培养计划;(2)有自筹项目资金;(3)有规范完整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4)有由省级及以上有资质的科技查新单位2023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5)对项目预期产生的知识产权如专利和著作权等,有明确的申请、注册、使用和保护规划;(6)总体固定资产投资额度较大。

  以上(1)-(6)可作为附件提供。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

  (二)申报的项目所预期产生的成果,应由注册、纳税、入统均在东城区的法人单位实施转化,并且该法人单位应已具备成果转化的条件和基础;

  (三)项目申报单位和实施成果转化单位不是同一个法人单位的,在项目申报阶段,须出具双方就实施成果转化达成的正式协议,并且项目须由注册、纳税、入统均在东城区的法人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

  (四)今年对申报的项目无资金支持,项目的资金来源需全部为自筹;

  (五)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六)项目完成后,成果需在北京市科技成果信息系统(网址:www.bjcgdj.com)进行汇交。

  三、申报方式

  登录东城区科技企业服务平台(http://kjqy.bjdch.gov.cn/web/project/project_sb.action)“项目申报”系统,按照要求填报,经网络审核通过并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

  纸质申报材料要求盖章、签字,按系统打印顺序胶装成册。申报材料不退回。

  四、申报时间

  2023年5月15日-2023年6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楼707室。

  六、联系人及电话

  曹汪菁、孙连海:84032139

  七、其他事项

  东城区科信局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东城区科技计划项目的代理活动。相关机构或个人的代理行为与东城区科信局无关。

  特此通知。

北京市东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1日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8612050837(尹老师)。并请项目申报单位随时关注系统内的审核信息和反馈意见,修改后及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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