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国内贸易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3-05-08
  5. [成文日期] 2023-05-08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2023-06-30
  8. [发布日期] 2023-05-08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关于开展东城区2023年度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打印
字号:        

各产业园区及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东城区商业秘密保护力度,切实保护企业核心知识产权,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北京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培育建设方案》(京市监发〔2022〕128号)相关要求,现就东城区2023年度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市场监管部门组织企业、科研院所、产业集聚园区、特色产业基地、特色小镇等单位或社会组织建设的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和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由企业自主提出申请。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申报和业务指导工作。

  二、申报步骤

  申报工作按照“自愿申报、审核推荐”的原则开展。

  (一)自主申报(2023年6月):建设单位按照《东城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培育建设方案》(附件1)申报要求和程序准备申报材料,并按时上报给东城区市场监管局。申报时间截止至6月30日。

  (二)审核推荐(2023年7月-8月中旬):东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本通知评选标准(详见附件4-5)择优推荐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候选单位至少3个,示范区候选单位至少1个。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推荐单位(园区)按本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申报表(详见附件2-3)。

  (三)组织评选(2023年8月中旬-9月):市市场监管局汇总区市场监管局推荐材料,并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评选,视情况进行实地走访、征求专家意见。

  (四)公示认定(2023年10月):确定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入选名单,并将拟选入示范基地名单在市局门户网站公示。经对外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市场监管局予以认定。

  联系人:朱学理 郭月 联系电话:84084148

分享: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Baidu
map